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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0-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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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梅:本院受理王友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毕节利恒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芋樵诉被告左凯鹏、毕节尚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毕节利恒装饰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周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樊雷:本院受理(2021)黔0502民初13550号原告周士诉被告樊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蓝家饶:本院受理刘延华诉你、毕节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行九州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4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无锡劲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锡山区锡北镇润龙摩配加工厂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闫光辉、无锡劲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川海机电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闫光辉:本院受理无锡晶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1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李虎:本院受理的(2021)川1322民初2174号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信用卡(卡号:6250972110020306)透支本金11999.65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1年9月2日之前的利息为1965.75元及自2021年9月2日起至款偿清之日止,以下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计算的利息总和);二、被告李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等其他费用3172.1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兴与被告张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407号 程秋林:本院受理原告林迅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本案定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普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普英(2021)云0423民初1079、1080号信用卡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王兆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王兆祥(2021)云0423民初1081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罗建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罗建春(2021)云0423民初1433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2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王雪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王雪椿(2021)云0423民初1643、1644号信用卡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林艳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林艳芬(2021)云0423民初1647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丁春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丁春梅(2021)云0423民初1766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张艳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张艳萍(2021)云0423民初1767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许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被告许月(2021)云0423民初1768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4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甘云华、杨兰: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甘云华、杨兰(2021)云0423民初1426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张成春、杜永平、王光海、钱磊: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成春、杜永平、王光海、钱磊(2021)云0423民初1575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1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李世垚: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世垚(2021)云0423民初1659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2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沐磊、沐艳辉:本院受理原告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沐磊、沐艳辉(2021)云0423民初1663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3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陈旭、上海泉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方高与被告陈旭、上海泉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1)皖0422民初507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克仙、宣云、安徽文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万明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515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1)皖1525破3号 本院根据柯贤亮的申请于2021年9月13日裁定受理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9月28日指定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为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管理人。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向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3号;联系人:李从杰15855912181,陈欣欣1530564350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霍山县海源水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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