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李铎(身份证号码11010419****052014)、王栩(身份证号码11010419****270443),担保人BAK KAN MO(中文名:白建武,美国护照4520**352)、佛山市南海熙尊贸易有限公司、广州绥盛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合作方李铎、王栩于本公告见报五日内向广州颐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颐景华苑项目合作分成物业应分摊的税费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各担保人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逾期未履行,我方将依法维权。
合生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颐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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