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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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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县、乡、村”源头预防和属地化解责任,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分级治理体系,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信访问题止于区县”,努力将县一级打造成群众信访的终点站。 一、控源头 风险评估到场。常德着力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县、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通过到现场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开公示等形式,认真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充分听取法制、信访、维稳、平安(综治)等部门意见。 隐患排查入户。常德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平安网格微信群为载体,建立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预警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辖区部门、企业单位、楼栋长、无职党员等网格员、信息员队伍作用。常德市2268个村(社区)建有网格12600多个,全市191万余户家庭确保每户有一人进入所在村(社区)网格群,咨询政策、反映问题能第一时间在群内得到回复,或有工作人员上门解决问题。 会商研判了事。对梳理排查出的隐患,由乡街联村领导、村干部、网格长等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单位、人员会商研究解决。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通过在第一时间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引导规范、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绝大多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二、治源头 推行“一核多元、村社自治”做法。常德在村社一级“成立一个接谈组、设立一个协调室、备好一个记录本、建好一套责任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社会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乡贤能人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对征用村社集体土地、修路修桥、农牧渔等资产租赁处置、惠农及享受解困政策等事项开好通气会、政策解答会释疑解惑,积极发挥村社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村社信访稳定工作与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相融合,把村社源头治理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把网格员“脚板走访”与微信群“网络对话”相融合,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办、服务网中评”。 推行“联合会诊、书记兜底”做法。常德在乡街一级“建设一个平台、建好一本卷宗、建立一本台账、建定一套机制”,以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建立完善“分管领导+站办所+专业组织”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推动专业力量开展矛盾调处,实行乡街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联合调解、管线领导组织对口接待调解、第三方机构参与矛盾调解的工作机制。落实重大问题乡镇(街道)书记参与会诊机制。推行带(代)访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或5人以上集体访的,由党员干部、信访专干或专门社会力量带领上访代表到相关部门咨询政策,必要时进行信访全程委托代理,或邀请县级专业调解力量下乡调解。 推行“四调联动、县域止访”做法。常德在区县完善“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张网共治、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争矛盾纠纷在区县内解决。群众初次诉求导入信访信息系统受理,畅通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等受理渠道,完善交办、督办、回复、评价工作流程,实现信访问题全覆盖、一网通、限时办。对群众重复信访问题导入专班化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安排领导干部及时约访、下访,确保案件化解到位。去年以来,对群众涉法涉诉案件导入司法程序,部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持调解在先,诉讼断后原则,由属地包案领导和司法机构对接,明确涉法涉诉事项处理界限,做到司法程序规范到位,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到位,确保“事心双解”。 三、管源头 做实“两个常抓”工程。常德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牵头常抓常议信访工作,区县(市)党委常委会“一季一议”、区县(市)政府常务会“两月一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强化县、乡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明确区县(市)信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党(工)委书记担任。 压实“三级书记”责任。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的责任,推动形成“一把手”重视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述职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对市以上信访联席办交办区县(市)的重点信访问题,由区县(市)委书记直接交办、重点督办。强化事权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解决行业领域信访问题,切实履行管行业管信访的主体责任。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直部门、区县46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1100余件。 落实“四个奖惩”挂钩。建立健全市、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个案督查。督“关键少数”这个重点,督领导干部包案、重要工作推进,开展真抓实督,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与四个考核奖惩挂钩:与区县(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绩效考核挂钩,与平安建设(综治)考核挂钩,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与“无上访村(社区)”建设考核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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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治理打造群众信访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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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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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前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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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县、乡、村”源头预防和属地化解责任,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分级治理体系,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信访问题止于区县”,努力将县一级打造成群众信访的终点站。 一、控源头 风险评估到场。常德着力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县、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通过到现场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开公示等形式,认真吸纳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充分听取法制、信访、维稳、平安(综治)等部门意见。 隐患排查入户。常德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平安网格微信群为载体,建立和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预警机制,坚持日常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辖区部门、企业单位、楼栋长、无职党员等网格员、信息员队伍作用。常德市2268个村(社区)建有网格12600多个,全市191万余户家庭确保每户有一人进入所在村(社区)网格群,咨询政策、反映问题能第一时间在群内得到回复,或有工作人员上门解决问题。 会商研判了事。对梳理排查出的隐患,由乡街联村领导、村干部、网格长等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单位、人员会商研究解决。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群众诉求,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通过在第一时间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引导规范、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绝大多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化解。 二、治源头 推行“一核多元、村社自治”做法。常德在村社一级“成立一个接谈组、设立一个协调室、备好一个记录本、建好一套责任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社会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乡贤能人等力量参与服务群众,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对征用村社集体土地、修路修桥、农牧渔等资产租赁处置、惠农及享受解困政策等事项开好通气会、政策解答会释疑解惑,积极发挥村社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村社信访稳定工作与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相融合,把村社源头治理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把网格员“脚板走访”与微信群“网络对话”相融合,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办、服务网中评”。 推行“联合会诊、书记兜底”做法。常德在乡街一级“建设一个平台、建好一本卷宗、建立一本台账、建定一套机制”,以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建立完善“分管领导+站办所+专业组织”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推动专业力量开展矛盾调处,实行乡街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联合调解、管线领导组织对口接待调解、第三方机构参与矛盾调解的工作机制。落实重大问题乡镇(街道)书记参与会诊机制。推行带(代)访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或5人以上集体访的,由党员干部、信访专干或专门社会力量带领上访代表到相关部门咨询政策,必要时进行信访全程委托代理,或邀请县级专业调解力量下乡调解。 推行“四调联动、县域止访”做法。常德在区县完善“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张网共治、一揽子解决”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争矛盾纠纷在区县内解决。群众初次诉求导入信访信息系统受理,畅通来信、来访、网上投诉、领导信箱等受理渠道,完善交办、督办、回复、评价工作流程,实现信访问题全覆盖、一网通、限时办。对群众重复信访问题导入专班化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安排领导干部及时约访、下访,确保案件化解到位。去年以来,对群众涉法涉诉案件导入司法程序,部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持调解在先,诉讼断后原则,由属地包案领导和司法机构对接,明确涉法涉诉事项处理界限,做到司法程序规范到位,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到位,确保“事心双解”。 三、管源头 做实“两个常抓”工程。常德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牵头常抓常议信访工作,区县(市)党委常委会“一季一议”、区县(市)政府常务会“两月一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强化县、乡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明确区县(市)信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由党(工)委书记担任。 压实“三级书记”责任。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的责任,推动形成“一把手”重视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述职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对市以上信访联席办交办区县(市)的重点信访问题,由区县(市)委书记直接交办、重点督办。强化事权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解决行业领域信访问题,切实履行管行业管信访的主体责任。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直部门、区县46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1100余件。 落实“四个奖惩”挂钩。建立健全市、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个案督查。督“关键少数”这个重点,督领导干部包案、重要工作推进,开展真抓实督,强化结果运用,做到与四个考核奖惩挂钩:与区县(市)直单位、乡镇(街道)绩效考核挂钩,与平安建设(综治)考核挂钩,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与“无上访村(社区)”建设考核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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