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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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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1月至6月立案43231件,同比上升19.5%。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积极履职,突破办案难点,提高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接受度、认可度,提升监督质效,推进经济“绿色发展”。 在治理大运河专项办案中,沿河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开展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2月,最高检针对大运河存在环境污染、资源被破坏等情况,作为直接办理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加强对下督办指导,部署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在沿大运河8省(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活动。 截至今年5月底,专案活动共立案4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7件,起诉27件;清理固体废物、杂物垃圾181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物7万平方米,清除外来物种福寿螺7万余公斤,追缴生态修复费用9400余万元,有效改善了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 为减少工业废气污染长江及其流域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整改到位。 硫化氢能微溶于水污染水体,危害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四川某公司距长江(江安段)直线距离1000米,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厂区外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数据显示4个监测点硫化氢浓度均不符合排放标准。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对该案立案办理,次月向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同江安生态环境局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局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安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实施废气环保治理技术升级项目和污水站废气改造项目。目前,该公司大气污染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自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后,为准确掌握餐饮市场落实“限塑令”实际情况,今年3月初,通许县检察院联合县商务局两次开展专项调查执法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联合督查等方式调查取证,对辖区内餐饮场所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问题进行摸排,依法查明商户存在的违规违法事实。 通许县检察院随后向县商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对违规违法商户限期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商务部门迅速行动,要求辖区内商户全面检查整改。 为确保检察监督落到实处,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务部门人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许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确保了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 面对违法主体多元、情况复杂的跨区划环境污染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客观评价办案效果,并调动各方积极探讨生态开发可行性,助推当地绿色发展。 万峰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由于水域治理主体分散、步调不一、补偿标准各异等原因,云南省罗平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隆林县大量渔民违法进行网箱养殖,水面浮房、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 2019年12月,最高检组成专案组,摸排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案件线索61件,交办48件,地方检察机关立案45件,经磋商解决8件,制发检察建议36份。 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三省(区)共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3.93万平方米,水上非法浮房、钓鱼棚等设施899个,清理湖面水域面积8.1平方公里、垃圾22万吨。万峰湖湖面可视污染类问题自此整治到位,沿湖岸线及干支流污染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察机关是否完成办案任务、万峰湖流域污染问题是否得到根本治理、沿岸群众是否满意等,都是检察机关能否顺利结案的“必答题”。为此,专案组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员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主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成效显著,办案目的已经实现。 就如何做好统一开发万峰湖生态渔业养殖等下半篇文章,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沿湖五县探索统一管理、品牌共用、利益共享的生态渔业养殖模式,实现“水养鱼、鱼护水”的生态平衡。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污染防治领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不断探索和实践刚性监督,保证了办案效果的同时,也使个案成为推动污染防治、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实现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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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刚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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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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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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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1月至6月立案43231件,同比上升19.5%。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污染防治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积极履职,突破办案难点,提高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接受度、认可度,提升监督质效,推进经济“绿色发展”。 在治理大运河专项办案中,沿河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开展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2月,最高检针对大运河存在环境污染、资源被破坏等情况,作为直接办理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加强对下督办指导,部署2020年2月至2021年4月在沿大运河8省(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活动。 截至今年5月底,专案活动共立案4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7件,起诉27件;清理固体废物、杂物垃圾181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物7万平方米,清除外来物种福寿螺7万余公斤,追缴生态修复费用9400余万元,有效改善了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 为减少工业废气污染长江及其流域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整改到位。 硫化氢能微溶于水污染水体,危害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四川某公司距长江(江安段)直线距离1000米,江安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厂区外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数据显示4个监测点硫化氢浓度均不符合排放标准。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5月对该案立案办理,次月向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同江安生态环境局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局向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安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实施废气环保治理技术升级项目和污水站废气改造项目。目前,该公司大气污染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自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后,为准确掌握餐饮市场落实“限塑令”实际情况,今年3月初,通许县检察院联合县商务局两次开展专项调查执法行动,通过实地走访、联合督查等方式调查取证,对辖区内餐饮场所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问题进行摸排,依法查明商户存在的违规违法事实。 通许县检察院随后向县商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行动,对违规违法商户限期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商务部门迅速行动,要求辖区内商户全面检查整改。 为确保检察监督落到实处,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务部门人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整改效果进行评议,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许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确保了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 面对违法主体多元、情况复杂的跨区划环境污染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客观评价办案效果,并调动各方积极探讨生态开发可行性,助推当地绿色发展。 万峰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由于水域治理主体分散、步调不一、补偿标准各异等原因,云南省罗平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隆林县大量渔民违法进行网箱养殖,水面浮房、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 2019年12月,最高检组成专案组,摸排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案件线索61件,交办48件,地方检察机关立案45件,经磋商解决8件,制发检察建议36份。 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三省(区)共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3.93万平方米,水上非法浮房、钓鱼棚等设施899个,清理湖面水域面积8.1平方公里、垃圾22万吨。万峰湖湖面可视污染类问题自此整治到位,沿湖岸线及干支流污染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察机关是否完成办案任务、万峰湖流域污染问题是否得到根本治理、沿岸群众是否满意等,都是检察机关能否顺利结案的“必答题”。为此,专案组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员及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主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成效显著,办案目的已经实现。 就如何做好统一开发万峰湖生态渔业养殖等下半篇文章,与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沿湖五县探索统一管理、品牌共用、利益共享的生态渔业养殖模式,实现“水养鱼、鱼护水”的生态平衡。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污染防治领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不断探索和实践刚性监督,保证了办案效果的同时,也使个案成为推动污染防治、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实现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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