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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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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近年来,杭州法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创新建设村社“微法庭”为抓手,助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微法庭”是在镇街、村社和行业组织设置的微型司法服务站,将“一码解纠纷”、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应用延伸至基层,提供指导调解、多元解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助力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杭州村社“微法庭”在稳定基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老百姓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一、村社“微法庭”探索实践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考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未雨绸缪,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风险。 杭州法院通过村社“微法庭”建设,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社、行业这一社会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的基层工作优势相结合,实现“1+1>2”的效果;将个案的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减少纠纷数量和进入法院的案件数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源头,带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对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完善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是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典范。 二、村社“微法庭”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杭州法院通过村社“微法庭”这一创新工作载体,中院主抓,基层发力,全员参与,通过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形成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村社“微法庭”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并将村社“微法庭”与三级矛调中心建设相融合,让城乡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无差别的司法服务。通过积极转变人民法院职能,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法庭内向法庭外并重转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水平。 村社“微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对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杭州法院通过建设村社、行业“微法庭”,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推动司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更加便捷、高效、一站式、低成本地解决,推动法治杭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村社“微法庭”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村社“微法庭”回应群众的解纷需求,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行业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相结合,聚焦乡村、社区、行业高频诉讼主体,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创新司法供给形式,精准对接解纷需求,推进实现一般纠纷当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化纠纷于村社、行业等最前端。对于乡村熟人社会,以临安上田“微法庭”为样板;城市社区陌生人社会,以上城海潮“微法庭”为样板;高频诉讼主体,以萧山工商联“微法庭”、富阳金融“微法庭”等行业“微法庭”为样板。通过“微法庭”工作机制,打通乡村、社区、行业间的地理限制,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共治基层社会矛盾。 村社“微法庭”选取赡养、扶养、相邻纠纷及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将个案的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村、巩固一片的效果,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程序严密、释法充分、严肃公正的现场审理,大力弘扬好家风、尊老孝老、邻里和睦等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依托网络庭审直播平台,根据村居民需求,提供“菜单式”庭审直播和点播清单,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职务犯罪、酒驾、互联网金融诈骗、保健品诈骗等类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或者点播方式组织村社群众观看,由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氛围。 村社“微法庭”建设回应群众的便民需求,将互联网技术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通过智能化的司法服务,推进无纸化智能化办案向基层村社延伸。在诉前化解阶段,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一码解纠纷”平台由所在地的“微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在线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特邀调解员的指导下,通过平台向法院发起司法确认申请;调解不成的,则由特邀调解员指导当事人进行在线立案。在立案阶段,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引导和对“微法庭”代办员的指导培训;依托“微法庭”设置的“浙江移动微法院”代办点,对确需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由代办员指导协助其完成“移动微法院”实名认证、电子送达、电子签名,通过扫描仪或直接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立案材料,原地实现无纸化在线立案。对于行动不便、路途遥远,或因疫情无法到场等客观原因,当事人还可以在村社“微法庭”代办员指导下,通过村社“微法庭”参与网上开庭,也解决了部分远程庭审设备不足、环境嘈杂等问题,成为群众家门口的互联网法庭。 村社“微法庭”从覆盖村社逐步向行业领域拓展,已成为杭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发挥社会治理多方协同、齐抓共管,有效促进村社矛盾源头治理,纠纷就地化解,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助推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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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微法庭”助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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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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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金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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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近年来,杭州法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创新建设村社“微法庭”为抓手,助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微法庭”是在镇街、村社和行业组织设置的微型司法服务站,将“一码解纠纷”、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应用延伸至基层,提供指导调解、多元解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助力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杭州村社“微法庭”在稳定基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老百姓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一、村社“微法庭”探索实践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考察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未雨绸缪,继续推广“枫桥经验”,及时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风险。 杭州法院通过村社“微法庭”建设,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村社、行业这一社会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的基层工作优势相结合,实现“1+1>2”的效果;将个案的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减少纠纷数量和进入法院的案件数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源头,带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对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完善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是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成为展示社会主义司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典范。 二、村社“微法庭”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杭州法院通过村社“微法庭”这一创新工作载体,中院主抓,基层发力,全员参与,通过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形成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村社“微法庭”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并将村社“微法庭”与三级矛调中心建设相融合,让城乡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无差别的司法服务。通过积极转变人民法院职能,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法庭内向法庭外并重转变,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水平。 村社“微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对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杭州法院通过建设村社、行业“微法庭”,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人民法庭布局体系,推动司法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更加便捷、高效、一站式、低成本地解决,推动法治杭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村社“微法庭”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村社“微法庭”回应群众的解纷需求,将法官的专业法律知识与村社干部、行业调解员的一线工作优势相结合,聚焦乡村、社区、行业高频诉讼主体,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创新司法供给形式,精准对接解纷需求,推进实现一般纠纷当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化纠纷于村社、行业等最前端。对于乡村熟人社会,以临安上田“微法庭”为样板;城市社区陌生人社会,以上城海潮“微法庭”为样板;高频诉讼主体,以萧山工商联“微法庭”、富阳金融“微法庭”等行业“微法庭”为样板。通过“微法庭”工作机制,打通乡村、社区、行业间的地理限制,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共治基层社会矛盾。 村社“微法庭”选取赡养、扶养、相邻纠纷及其他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将个案的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村、巩固一片的效果,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程序严密、释法充分、严肃公正的现场审理,大力弘扬好家风、尊老孝老、邻里和睦等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依托网络庭审直播平台,根据村居民需求,提供“菜单式”庭审直播和点播清单,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承包、职务犯罪、酒驾、互联网金融诈骗、保健品诈骗等类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或者点播方式组织村社群众观看,由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氛围。 村社“微法庭”建设回应群众的便民需求,将互联网技术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治理为支撑,通过智能化的司法服务,推进无纸化智能化办案向基层村社延伸。在诉前化解阶段,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一码解纠纷”平台由所在地的“微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在线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特邀调解员的指导下,通过平台向法院发起司法确认申请;调解不成的,则由特邀调解员指导当事人进行在线立案。在立案阶段,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引导和对“微法庭”代办员的指导培训;依托“微法庭”设置的“浙江移动微法院”代办点,对确需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由代办员指导协助其完成“移动微法院”实名认证、电子送达、电子签名,通过扫描仪或直接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立案材料,原地实现无纸化在线立案。对于行动不便、路途遥远,或因疫情无法到场等客观原因,当事人还可以在村社“微法庭”代办员指导下,通过村社“微法庭”参与网上开庭,也解决了部分远程庭审设备不足、环境嘈杂等问题,成为群众家门口的互联网法庭。 村社“微法庭”从覆盖村社逐步向行业领域拓展,已成为杭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都市版“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发挥社会治理多方协同、齐抓共管,有效促进村社矛盾源头治理,纠纷就地化解,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助推杭州城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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