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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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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青”字招牌
· 审判过程中优先保护未成年人
· “真的很幸运能遇见你们”
· “网事”不该成为青少年成长之痛
· 督促监护令不能一发了之

“网事”不该成为青少年成长之痛

( 2021-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规模持续增长,触网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然而网络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查找资料、沟通交友,实现自我提升的功效,用得不好会影响学习、损害身心健康,甚至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在我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中,既有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受到不法侵害的案件,也有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案件。小文伙同小林在QQ群发布充值高额返利的“好”消息,引诱群成员扫描微信付款二维码充值,再以返利转款被冻结为由,再次让被害人扫码付款实施诈骗,通过相互配合,两人共骗取未成年人小华等人1.8万余元。
  作为一名“莎姐”检察官、一名法治副校长,看着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增长趋势,我深感忧虑,反复思考其产生的原因,网络信息量大且杂、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等固然是重要因素,但这些折射出的网络法治教育的缺失是不容忽视的根源之一。
  时不我待,“未”爱先行。近年来,我们将预防网络犯罪作为法治副校长授课和“莎姐”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的重要主题。去年12月,我走进大足区职业教育中心,以“莫让‘网’事不堪回首”为题,通过讲故事、播放普法视频向全校同学讲述了哪些行为是涉“网”犯罪,通过互动问答、游戏体验、背顺口溜等方式,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分辨、远离低俗网络文化,提高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和能力。
  制度保障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设了“网络保护”专章,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如何实现普法教育入脑入心?用心用情是关键。我还记得,在某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后,一名同学主动举手说:“老师,我以后不会在网上随意发布自己的照片了,以免信息泄露。”看着孩子稚嫩坚定的眼神,我倍感欣慰,同时也感受到法治副校长所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们不仅是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守护者,更要有“法治守护青春、未爱成就梦想”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立志做传播法律知识、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泽被万家的伟大事业,需要法治副校长同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让我们用法治的力量促进未成年人在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世界中翱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 谭俊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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