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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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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伟:本院受理原告吴长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决结果:被告王大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吴长敬借款本金4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元,由被告王大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案生效后7日内,将你需承担的诉讼费925元向本院交纳,逾期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的,本院将强制执行。由银行转账的,请转款至:收款户名:寿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行名:邮储银行寿县十字街支行,账号:100405061610010001。交纳现金的,请携带本《通知书》直接到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汪育珍、吴光琼: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宗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聂娇:本院受理原告刘海翻诉被告聂娇、第三人贵州车友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36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渝鑫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泽先诉被告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红德: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永宏汽车修理厂诉被告王红德、重庆普浩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被告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案件受理费,按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46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道银、周萍:本院受理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黄维维、魏如斌、明光永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孙旭:本院受理孙换英、车连昆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吴启学:本院受理蒙光祥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张优红、陈道通、林春、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启学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4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三都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264号 新疆沃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格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159号 王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夏小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460号 翁金侠、姚微英、翁佩纯、潘瑞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翁金侠、姚微英、翁佩纯、潘瑞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营山县天胜电器经营部、方胜:本院受理原告黄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川1322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营山县天胜电器经营部、方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黄丽萍借款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黄丽萍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1年10月15日前)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欧阳逸俊:本院受理的(2021)云0423民初53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欧阳逸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4062.8元及利息、违约金、手续费;二、被告欧阳逸俊支付原告公告费40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王龙毅:本院受理原告秦亚民诉被告王龙毅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魏义初:本院受理原告曹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许辉:本院受理赵志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武安镇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姜威: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姜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1年9月16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12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平安: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平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28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俊辉: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俊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3年4月18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24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小巷故事火锅店(老街故事):本院对原告阜阳市金种子食品经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7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给付原告酒款2616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强、崔杰、李昆明:本院受理李学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克富:本院受理顾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韦仕银、韦启质:本院受理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韦仕银、韦启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00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熊永莉、莫友德:本院受理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莫友德、熊永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52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桂良虎、孙晓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被告桂良虎、孙晓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姚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4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定、周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4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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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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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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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伟:本院受理原告吴长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判决结果:被告王大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吴长敬借款本金4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5元,由被告王大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案生效后7日内,将你需承担的诉讼费925元向本院交纳,逾期不交纳或不足额交纳的,本院将强制执行。由银行转账的,请转款至:收款户名:寿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开户行名:邮储银行寿县十字街支行,账号:100405061610010001。交纳现金的,请携带本《通知书》直接到寿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汪育珍、吴光琼: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宗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聂娇:本院受理原告刘海翻诉被告聂娇、第三人贵州车友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36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渝鑫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泽先诉被告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红德: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永宏汽车修理厂诉被告王红德、重庆普浩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被告贵州金久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案件受理费,按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46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道银、周萍:本院受理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黄维维、魏如斌、明光永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孙旭:本院受理孙换英、车连昆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吴启学:本院受理蒙光祥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张优红、陈道通、林春、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吴启学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43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三都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264号 新疆沃沃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格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159号 王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夏小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460号 翁金侠、姚微英、翁佩纯、潘瑞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裕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翁金侠、姚微英、翁佩纯、潘瑞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营山县天胜电器经营部、方胜:本院受理原告黄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川1322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营山县天胜电器经营部、方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黄丽萍借款80000元及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二、驳回原告黄丽萍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1年10月15日前)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欧阳逸俊:本院受理的(2021)云0423民初53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欧阳逸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4062.8元及利息、违约金、手续费;二、被告欧阳逸俊支付原告公告费40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王龙毅:本院受理原告秦亚民诉被告王龙毅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魏义初:本院受理原告曹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许辉:本院受理赵志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武安镇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姜威: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姜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1年9月16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12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平安: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平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28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张俊辉:本院对原告阜阳市伟利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俊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于2013年4月18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协议书》;二、你支付原告车辆管理服务费24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小巷故事火锅店(老街故事):本院对原告阜阳市金种子食品经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97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给付原告酒款2616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强、崔杰、李昆明:本院受理李学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周克富:本院受理顾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韦仕银、韦启质:本院受理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韦仕银、韦启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00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熊永莉、莫友德:本院受理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莫友德、熊永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32民初152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桂良虎、孙晓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被告桂良虎、孙晓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起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姚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4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张新定、周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04民初4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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