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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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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检察巧用数字化手段保护运河

( 2021-08-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王菁

  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太平桥公园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建明正和同事一起使用无人机开展河道巡查。
  “无人机从这里出发,除了巡视此地的文物保护情况外,还会沿着运河主干道对沿河河面及两侧垃圾堆放、污水排放、违章搭建等情况进行巡航。”吴建明说。
  浙东运河是我国大运河项目的一部分,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南宋时成为重要的航运河道,其西起杭州,经过绍兴,全长239公里。
  “我们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浙东运河流域存在着河面、河堤处违章搭建以及垃圾非法倾倒、沿岸居民污水直排等情况,对运河流域的水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吴建明表示。
  对此,柯桥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开展浙东运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抓手,积极推动行政机关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同时,注重建立上下游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实现运河保护长效治理。
  “我们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全面有效地开展浙东运河综合性保护工作。”柯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钱昌夫介绍说,该院与辖区运河流经的街道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依托“绍兴河长通”App信息联动平台、12345政务信息平台,形成大数据,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实时收集相关线索,并借助水上执法艇巡查、无人机巡航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核实,分类督促各个职能单位有效履职,加强对大运河的协同全方位保护。
  作为柯桥区华舍街道的一名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周晶晶会经常性开展河道巡查工作。
  “浙东运河流经本地,街道会对运河和重要支流上的在建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并进行数据备案。我和同事会使用随手拍软件,将建筑工地污水直排入河、生活区生活垃圾乱堆、建筑垃圾在河堤乱堆等情况拍照并上传。”周晶晶介绍道。
  根据信息共享机制,网格员拍摄上传的照片数据都会传输至柯桥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就在不久前,柯桥区检察院通过数据平台,发现了在辖区街道浙东运河和三江大河交接处,一在建房屋工程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满了河岸,部分垃圾甚至已进入河面,破坏了河湖生态。
  对此,检察机关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后,及时向属地街道发送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随后,街道高度重视,约谈工地负责人,还及时清理各类垃圾,恢复了河道面貌,并要求施工方做好建筑土方有序堆放、覆盖防尘喷雾等工作。
  通过运用数据化手段,柯桥区检察院在做好浙东运河水生态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还开展了运河沿线古纤道及太平桥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沿河古树保护、外来生物福寿螺防治等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工作,全面有效开展综合性保护,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6月,柯桥区检察院督促综合保护浙东运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典型案例”。
  此外,为向浙东运河流域的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柯桥区检察院专门在运河流经的太平桥公园建成涵盖生态环境治理、文化遗产遗址保护等功能的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成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批认定的创新实践基地,为全面深入宣传大运河公益保护提供了有效载体。
  “下一步,我们将在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建立12306网络登记平台,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及时反映破坏浙东运河的相关违法线索。”钱昌夫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数字化手段,切实保护好浙东运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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