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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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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强、晏勇:本院受理李淑琴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廿里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杨文增公民:本院受理蔡威明与你、汤丽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1427民初581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四红:本院受理王新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34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十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翁受飞、张岩东、李朝斌:原告林发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833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24日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范晓怀:原告瑞安市舍帝电子商务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51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马艳丽:原告谢绿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51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细牙:原告贾银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7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潘树涛:原告温州市朗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73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彭志明:原告叶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87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方亮:原告竺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59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洪育德:原告陈记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884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朱代立、于保忠:原告孙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豫1102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区人民法院 陈茂然、范云滨:原告潍坊博通柴油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鲁0784民初619、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冯中华:本院受理黄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8月4日作出(2021)川1321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冯中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黄燕借款14万元并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帅青松:本院受理张文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8月4日作出(2021)川1321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被告帅青松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文健人民币3万元并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林爱兰(别名:林美燕):原告郑小兰诉被告林建新、林小友、林冬兰、林爱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756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9时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辽宁外贸食品海运有限公司:原告孙鹏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1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张庆芳:原告迟玉伟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53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魏德荣:原告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诉你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1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奥体美特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告于晨、殷柏灵、李梅、冯建营、孙友华、孙捷、姜岩、葛正妍、蔡乐、林仕超、孙春华、徐连玉诉你服务合同纠纷十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532、8462、8371、8524、8372、8380、8379、8525、8523、8530、8125、81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刘德尧:原告任志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梁勇:原告张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郭斌:原告孙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丛辉:原告武凤娟诉你否认亲子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26破8号 本院根据沈聪月的申请于2021年5月27日裁定受理宁波金新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名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3日指定宁波正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宁波金新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名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泓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28日前向金新泓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1373614358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新泓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新泓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宁海县中山东路121号宁海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李贤明身份证号码:332601196512124715因你涉嫌擅自倾倒废切削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陆拾万元整(台新环罚告字【2021】1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仲裁公告 刘德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与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潍仲受284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2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被申请人于组庭5日内到本会领取潍坊仲裁委员会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日9时在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潍坊仲裁委员会 高兴田:本会受理申请人高峰与你房屋买卖协议纠纷一案,《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有关文书通过其他方式不能向你方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书和选择仲裁员为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1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通化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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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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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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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德强、晏勇:本院受理李淑琴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廿里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杨文增公民:本院受理蔡威明与你、汤丽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1427民初581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刘四红:本院受理王新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0105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2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34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十里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翁受飞、张岩东、李朝斌:原告林发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833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2021年12月24日9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范晓怀:原告瑞安市舍帝电子商务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51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马艳丽:原告谢绿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51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林细牙:原告贾银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67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8日15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潘树涛:原告温州市朗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73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彭志明:原告叶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873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方亮:原告竺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759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洪育德:原告陈记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浙0381民初884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19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朱代立、于保忠:原告孙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豫1102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区人民法院 陈茂然、范云滨:原告潍坊博通柴油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鲁0784民初619、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冯中华:本院受理黄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8月4日作出(2021)川1321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被告冯中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黄燕借款14万元并支付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帅青松:本院受理张文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8月4日作出(2021)川1321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被告帅青松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张文健人民币3万元并支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林爱兰(别名:林美燕):原告郑小兰诉被告林建新、林小友、林冬兰、林爱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756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9时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辽宁外贸食品海运有限公司:原告孙鹏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1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张庆芳:原告迟玉伟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53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魏德荣:原告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诉你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1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大连奥体美特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原告于晨、殷柏灵、李梅、冯建营、孙友华、孙捷、姜岩、葛正妍、蔡乐、林仕超、孙春华、徐连玉诉你服务合同纠纷十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8532、8462、8371、8524、8372、8380、8379、8525、8523、8530、8125、81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刘德尧:原告任志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梁勇:原告张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3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郭斌:原告孙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丛辉:原告武凤娟诉你否认亲子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26破8号 本院根据沈聪月的申请于2021年5月27日裁定受理宁波金新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名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8月3日指定宁波正源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宁波金新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名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泓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28日前向金新泓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珊珊;联系电话:1373614358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新泓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新泓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宁海县中山东路121号宁海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李贤明身份证号码:332601196512124715因你涉嫌擅自倾倒废切削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陆拾万元整(台新环罚告字【2021】1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仲裁公告 刘德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潍坊强安铁塔有限公司与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潍仲受284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和答辩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2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被申请人于组庭5日内到本会领取潍坊仲裁委员会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日9时在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潍坊仲裁委员会 高兴田:本会受理申请人高峰与你房屋买卖协议纠纷一案,《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有关文书通过其他方式不能向你方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书和选择仲裁员为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1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通化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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