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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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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了让更多高校师生了解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共同促进案例教学从“以案释法”向“能力训练”的跨越,努力将刑法案例教学从“授人以鱼”的知识之学进阶为“授人以渔”的方法之学,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主办,《刑事法判解》编辑部、北大英华、北大法宝协办,北大法宝提供技术支持的“2021年暑期刑法案例研习线上公益课”将于8月5日开班。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介绍,授课师资来自国内十五所高校法学院,其中部分青年教师曾经担任过北大《刑法案例研习》课程助教,部分青年教师正于所在院校开设案例研习课,均具有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授课经验。课程目标为:通过网络公开课,面向全国法学师生、实务人士,公开演示刑法案例研习方法及其在教学、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交流刑法案例课教学模式;通过内部小班课,为部分学生提供深度体验的机会。在导师带领下通过作业训练和小班讨论,初步掌握刑法案例研习的各种方法。 此次线上公益课的具体课程安排为:四次网络公开课和三次内部小班课。第一周课(案例研习方法课),整体性讲授以鉴定式分析为核心的刑法案例研习的一般方法,系统地介绍课程的设计结构;第二周课(鉴定式案例研习课),授课老师将运用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围绕两个大型案例展开讲解;第三周课(论辩式案例研习课),先由学生围绕两个争点案例展开正反对抗,然后由授课老师结合争点进行讲解;第四周课(实务性案例研习课),先由学生围绕1个实务案件开展模拟辩论,再邀请律师结合办案体会作实务交流,最后由授课老师作理论总结。公开课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师生和实务人士公益直播。小班课面向全国各大高校招收150名法科学生,分成15个小班,每个小班分配一名导师。入选者均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并在导师的组织下开展线上小组研讨,体验刑法案例研习课程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训练方法,全面发掘和训练法律人的基本能力。 车浩表示,法律是对世俗生活的具体治理,不仅需要宏大的视野、渊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思想,更需要专门的职业技艺和能力。法治大厦由规则和案件组成,根据规则妥当地解决案件(例),就是法律人的基本能力。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素来有之。但是,传统案例课的功能,较为忽视能力的训练而更强调知识的理解,其主要目标是“以案释法”;课堂形式则多以教师讲解为主,辅以学生讨论。近年来,国内法学界逐渐重视域外的案例教学方法,多所高校藉由暑期班、研讨会、案例分析竞赛等形式,使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进入到越来越多的师生视野中。此乃法学教育改革的幸事。不过,目前的活动多以民法学界开展为主,全国范围内的刑法案例课程改革的讨论和推广,仍然阙如。而刑法学作为法学基础课,在法治理念(罪刑法定主义)和法律技术(总论部分的阶层犯罪论体系和分论部分的构成要件解释)两方面,集中体现了法学学科的特色,在刑法领域开展能力导向型的案例教学,是培养法律人专业思维方式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2012年春季学期,陈兴良教授和车浩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创设《刑法案例研习》课程,首次引入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该课程有别于传统的“以案释法”型案例课,侧重方法论的训练,定位在培养能力。刑案课在形式上强调学生的自我训练,要求学生每周完成一次数万字的案例分析作业,成为北大声名远播的“虐课”。经过多年探索和改革,刑案课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授课模式,即以鉴定式案例教学为核心,结合论辩式案例教学和实务案例教学,分阶段、分模块研习不同类型的案例,全方位培养学生不同层面的能力,努力打造一门训练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授人以渔”型课程。2020年,北大《刑法案例研习》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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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校师资联袂讲授刑法案例研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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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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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为了让更多高校师生了解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共同促进案例教学从“以案释法”向“能力训练”的跨越,努力将刑法案例教学从“授人以鱼”的知识之学进阶为“授人以渔”的方法之学,由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主办,《刑事法判解》编辑部、北大英华、北大法宝协办,北大法宝提供技术支持的“2021年暑期刑法案例研习线上公益课”将于8月5日开班。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介绍,授课师资来自国内十五所高校法学院,其中部分青年教师曾经担任过北大《刑法案例研习》课程助教,部分青年教师正于所在院校开设案例研习课,均具有鉴定式案例教学的授课经验。课程目标为:通过网络公开课,面向全国法学师生、实务人士,公开演示刑法案例研习方法及其在教学、实务中的具体应用,交流刑法案例课教学模式;通过内部小班课,为部分学生提供深度体验的机会。在导师带领下通过作业训练和小班讨论,初步掌握刑法案例研习的各种方法。 此次线上公益课的具体课程安排为:四次网络公开课和三次内部小班课。第一周课(案例研习方法课),整体性讲授以鉴定式分析为核心的刑法案例研习的一般方法,系统地介绍课程的设计结构;第二周课(鉴定式案例研习课),授课老师将运用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围绕两个大型案例展开讲解;第三周课(论辩式案例研习课),先由学生围绕两个争点案例展开正反对抗,然后由授课老师结合争点进行讲解;第四周课(实务性案例研习课),先由学生围绕1个实务案件开展模拟辩论,再邀请律师结合办案体会作实务交流,最后由授课老师作理论总结。公开课通过网络平台面向全国师生和实务人士公益直播。小班课面向全国各大高校招收150名法科学生,分成15个小班,每个小班分配一名导师。入选者均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并在导师的组织下开展线上小组研讨,体验刑法案例研习课程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训练方法,全面发掘和训练法律人的基本能力。 车浩表示,法律是对世俗生活的具体治理,不仅需要宏大的视野、渊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思想,更需要专门的职业技艺和能力。法治大厦由规则和案件组成,根据规则妥当地解决案件(例),就是法律人的基本能力。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素来有之。但是,传统案例课的功能,较为忽视能力的训练而更强调知识的理解,其主要目标是“以案释法”;课堂形式则多以教师讲解为主,辅以学生讨论。近年来,国内法学界逐渐重视域外的案例教学方法,多所高校藉由暑期班、研讨会、案例分析竞赛等形式,使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进入到越来越多的师生视野中。此乃法学教育改革的幸事。不过,目前的活动多以民法学界开展为主,全国范围内的刑法案例课程改革的讨论和推广,仍然阙如。而刑法学作为法学基础课,在法治理念(罪刑法定主义)和法律技术(总论部分的阶层犯罪论体系和分论部分的构成要件解释)两方面,集中体现了法学学科的特色,在刑法领域开展能力导向型的案例教学,是培养法律人专业思维方式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2012年春季学期,陈兴良教授和车浩教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创设《刑法案例研习》课程,首次引入德国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该课程有别于传统的“以案释法”型案例课,侧重方法论的训练,定位在培养能力。刑案课在形式上强调学生的自我训练,要求学生每周完成一次数万字的案例分析作业,成为北大声名远播的“虐课”。经过多年探索和改革,刑案课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授课模式,即以鉴定式案例教学为核心,结合论辩式案例教学和实务案例教学,分阶段、分模块研习不同类型的案例,全方位培养学生不同层面的能力,努力打造一门训练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授人以渔”型课程。2020年,北大《刑法案例研习》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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