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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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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邱柳生、陈志海、孔祥禹、邹平、杨梓依、严晓华、王剑锋、张枧成、李升政、郑学艺: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邱柳生【(2021)闽0206民初10297号】、被告陈志海【(2021)闽0206民初10298号】、被告孔祥禹【(2021)闽0206民初10301号】、被告邹平【(2021)闽0206民初10302号】、被告杨梓依【(2021)闽0206民初10303号】、被告严晓华【(2021)闽0206民初10304号】、被告王剑锋【(2021)闽0206民初10305号】、被告张枧成【(2021)闽0206民初10306号】、被告李升政【(2021)闽0206民初10307号】、被告郑学艺【(2021)闽0206民初1030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0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陈艺彬、谢雪松、陈贵宾、吴清芳、丘木荣、谢晋超、吴峰、颜泽康、程翔、王建、陈明白、陈亮、莫宏振、吴德才、张勇: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艺彬【(2021)闽0206民初10269号】、被告谢雪松【(2021)闽0206民初10270号】、被告陈贵宾【(2021)闽0206民初10271号】、被告吴清芳【(2021)闽0206民初10272号】、被告丘木荣【(2021)闽0206民初10273号】、被告谢晋超【(2021)闽0206民初10274号】、被告吴峰【(2021)闽0206民初10275号】、被告颜泽康【(2021)闽0206民初10276号】、被告程翔【(2021)闽0206民初10278号】、被告王建【(2021)闽0206民初10279号】、被告陈明白【(2021)闽0206民初10280号】、被告陈亮【(2021)闽0206民初10281号】、被告莫宏振【(2021)闽0206民初10282号】、被告吴德才【(2021)闽0206民初10283号】、被告张勇【(2021)闽0206民初10284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5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0)赣0502民初7798号 李小可、喻友根:本院受理原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被告刘四平、江水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赣0502民初779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2005号 艾波:本院已受理原告沈坤与被告艾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2214号 周平勇:本院受理原告丁雪英与被告周平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在《法治报》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254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义军、孙志刚:本院受理原告简阳市石桥镇建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834号 江西喜耕田种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海林: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市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896号 刘宁、钟丽冰、欧阳海忠: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春宇汽车运输(集团)长青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金晓锋:本院受理代立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晓锋、谷鸿丽:本院受理代立巍诉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梁大显:本院受理原告启东浦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大显、高兴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68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潘海豪:本院受理原告张方浩、朱卫东与被告潘海豪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681民初1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沈田美: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2612号原告东台市宏大稀土合金厂与被告沈田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干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冠县精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637号原告江苏昊雄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冠县精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方荣良:本院受理原告向富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婷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安康市宏谦商贸有限公司、曾艳艳:本院受理原告张添添诉被告安康市宏谦商贸有限公司、曾艳艳、王叶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黄志杰:原告简青香与被告黄志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86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1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7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LPR(1年期3.85%)计付,暂计至2021年1月21日,暂计利息为2328.93元;二、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赵坤东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1日16时30分在横岗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车牌号为陕汽豫NE0698号(华劲牌豫NAJ15挂重型普通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3065169. 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福泉市丰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我局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举证通知书》(黔南州工认举字【2021】0300108号)。你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15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拒不举证,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人程林提供材料,依法作出是否工伤认定结论。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歉声明 本人汪旋,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案发后,我深刻反省并真诚悔过,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我的无知和违法行为,使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凡在淘宝店“趣味趣馆”购买过极品虎王和美国玛卡产品的,均可退货退款。今后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今后严守法律,绝不再犯。现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希望得到原谅。 道歉人:汪旋 道歉声明 本人尹帅,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南京市秦淮人民检察院起诉.案发后,我深刻反省并真诚悔过,由于我的无知和违法行为,使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凡在我淘宝店趣味趣馆购买过极品虎王和美国玛卡均可退货退款.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今后严守法律,绝不再犯。 道歉人: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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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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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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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邱柳生、陈志海、孔祥禹、邹平、杨梓依、严晓华、王剑锋、张枧成、李升政、郑学艺: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邱柳生【(2021)闽0206民初10297号】、被告陈志海【(2021)闽0206民初10298号】、被告孔祥禹【(2021)闽0206民初10301号】、被告邹平【(2021)闽0206民初10302号】、被告杨梓依【(2021)闽0206民初10303号】、被告严晓华【(2021)闽0206民初10304号】、被告王剑锋【(2021)闽0206民初10305号】、被告张枧成【(2021)闽0206民初10306号】、被告李升政【(2021)闽0206民初10307号】、被告郑学艺【(2021)闽0206民初1030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0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陈艺彬、谢雪松、陈贵宾、吴清芳、丘木荣、谢晋超、吴峰、颜泽康、程翔、王建、陈明白、陈亮、莫宏振、吴德才、张勇: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艺彬【(2021)闽0206民初10269号】、被告谢雪松【(2021)闽0206民初10270号】、被告陈贵宾【(2021)闽0206民初10271号】、被告吴清芳【(2021)闽0206民初10272号】、被告丘木荣【(2021)闽0206民初10273号】、被告谢晋超【(2021)闽0206民初10274号】、被告吴峰【(2021)闽0206民初10275号】、被告颜泽康【(2021)闽0206民初10276号】、被告程翔【(2021)闽0206民初10278号】、被告王建【(2021)闽0206民初10279号】、被告陈明白【(2021)闽0206民初10280号】、被告陈亮【(2021)闽0206民初10281号】、被告莫宏振【(2021)闽0206民初10282号】、被告吴德才【(2021)闽0206民初10283号】、被告张勇【(2021)闽0206民初10284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5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2020)赣0502民初7798号 李小可、喻友根:本院受理原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被告刘四平、江水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赣0502民初7798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2005号 艾波:本院已受理原告沈坤与被告艾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2214号 周平勇:本院受理原告丁雪英与被告周平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在《法治报》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254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义军、孙志刚:本院受理原告简阳市石桥镇建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834号 江西喜耕田种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海林:本院已受理原告新余市仙女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传票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4896号 刘宁、钟丽冰、欧阳海忠:本院受理原告新余市春宇汽车运输(集团)长青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金晓锋:本院受理代立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晓锋、谷鸿丽:本院受理代立巍诉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梁大显:本院受理原告启东浦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梁大显、高兴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68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潘海豪:本院受理原告张方浩、朱卫东与被告潘海豪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681民初1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沈田美: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2612号原告东台市宏大稀土合金厂与被告沈田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干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冠县精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637号原告江苏昊雄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冠县精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方荣良:本院受理原告向富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婷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安康市宏谦商贸有限公司、曾艳艳:本院受理原告张添添诉被告安康市宏谦商贸有限公司、曾艳艳、王叶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黄志杰:原告简青香与被告黄志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386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1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7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LPR(1年期3.85%)计付,暂计至2021年1月21日,暂计利息为2328.93元;二、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赵坤东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1日16时30分在横岗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0日10时至2021年9月2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车牌号为陕汽豫NE0698号(华劲牌豫NAJ15挂重型普通半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3065169. 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福泉市丰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我局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举证通知书》(黔南州工认举字【2021】0300108号)。你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15日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拒不举证,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人程林提供材料,依法作出是否工伤认定结论。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歉声明 本人汪旋,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案发后,我深刻反省并真诚悔过,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我的无知和违法行为,使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凡在淘宝店“趣味趣馆”购买过极品虎王和美国玛卡产品的,均可退货退款。今后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今后严守法律,绝不再犯。现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希望得到原谅。 道歉人:汪旋 道歉声明 本人尹帅,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南京市秦淮人民检察院起诉.案发后,我深刻反省并真诚悔过,由于我的无知和违法行为,使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特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凡在我淘宝店趣味趣馆购买过极品虎王和美国玛卡均可退货退款.我也会严格要求自己,保证今后严守法律,绝不再犯。 道歉人:尹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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