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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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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7月29日本报所刊本院发布的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的送达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内容有误。该公告中送达的“(2021)辽0604民初673号民事裁定书”应更正为“(2021)辽0604民初681号民事裁定书”。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安英顺:本院受理田成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鲁0982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宫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吴治安: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春月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治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叶祥军:本院受理舒友军诉寿县巨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368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成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67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艾四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军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艾四明:本院受理原告王爱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潘小云、潘云、襄阳美好愿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武汉东海置业有限公司宜城项目部:本院受理顾家兵与你公司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办理涉企案件服务营商环境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万勇、侯军: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原告要求你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及利息、罚息。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26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847号 万福:本院受理原告林莎莎与被告万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1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冉隆建: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川1322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冉隆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000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9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1年9月28日前)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贵州绿萃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毕节金海湖新区岔河镇人民政府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道银: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永国:本院受理吴桂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永国:本院受理明光市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明南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潘晓峰:本院受理万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胡忠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陈会平、王贵林: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会平、王贵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亚东: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亚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永艳、胡映月: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永艳、胡映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苏成群:本院受理原告李世先诉被告苏成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6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郑晓明:本院受理郑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3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韩玉:本院受理程修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37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智勇: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诉你与魏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62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保康县工会会员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与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26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朱英雄:原告叶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董加顺:原告张夏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365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宁强县胡家坝镇周家河村七组夏尊明:本院受理白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26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白兰与你离婚;婚生子白华文由原告白兰抚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军与被告刘延中、被告安徽学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省六安市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原告田军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皖1502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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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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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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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7月29日本报所刊本院发布的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的送达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内容有误。该公告中送达的“(2021)辽0604民初673号民事裁定书”应更正为“(2021)辽0604民初681号民事裁定书”。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安英顺:本院受理田成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鲁0982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宫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吴治安:本院受理原告六安市春月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治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叶祥军:本院受理舒友军诉寿县巨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368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成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679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艾四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军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艾四明:本院受理原告王爱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潘小云、潘云、襄阳美好愿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武汉东海置业有限公司宜城项目部:本院受理顾家兵与你公司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办理涉企案件服务营商环境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万勇、侯军: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原告要求你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及利息、罚息。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726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847号 万福:本院受理原告林莎莎与被告万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1月01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冉隆建: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川1322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冉隆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000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9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营山县宝源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2021年9月28日前)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贵州绿萃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毕节金海湖新区岔河镇人民政府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道银: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永国:本院受理吴桂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永国:本院受理明光市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明南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潘晓峰:本院受理万义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胡忠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182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陈会平、王贵林: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会平、王贵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亚东: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亚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永艳、胡映月: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永艳、胡映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苏成群:本院受理原告李世先诉被告苏成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6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郑晓明:本院受理郑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3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韩玉:本院受理程修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37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智勇: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诉你与魏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621民初3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保康县工会会员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与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26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朱英雄:原告叶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董加顺:原告张夏玲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05民初365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宁强县胡家坝镇周家河村七组夏尊明:本院受理白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26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白兰与你离婚;婚生子白华文由原告白兰抚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军与被告刘延中、被告安徽学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安徽省六安市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一审判决,原告田军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皖1502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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