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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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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 (2021)苏0311民初5208号 苗传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苗传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05号 林巍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林巍巍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07号 戴广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戴广青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86号 张敦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张敦利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5号 徐州华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华北与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郭幸亮、张艳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淮海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祥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泉山区正翔汽车租赁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6号 陈玉金:本院受理原告母晓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执143号 四川省尚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井陉矿区二红钢模板租赁站与你公司、杨见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对你公司采取冻结银行存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包学军:原告李红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郭磊、郭严: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刘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张馨心、盛兆燕: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88471.4元及利息、滞纳费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星辉金属材料工贸有限公司、张金星、陶圣华、韩丽、张金彬、和县金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马鞍山市金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张爱民、吴兰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40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永凯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奥卡万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久诺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建宽信贸易有限公司诉泰兴远东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你们、上海炳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7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吴爱民、周美芳、朱玉先、吕才芳:本院受理闾开成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5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孙贵祝:本院受理丁亚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双龙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约生:本院受理蔡长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蔡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雷万洪:本院受理彭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黄伍琼:本院受理魏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川(2021)0683民初17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雷生才:本院受理周小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7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卿伟:本院受理宋梓豪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众茂盛和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460211、出票日期2020年12月15日、金额50000元、出票人宁波夸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致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宁波致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6日受理了东阿县祥瑞轴承配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45597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0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周寒:原告肖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0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美良、马骏: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7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永尧:原告陆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0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驰扬箱包有限公司、程时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婷婷:原告于海龙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林箭、周爱朋:原告梅雯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明根:原告张忠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易吉霞、陈家浩:原告嘉兴创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城法庭第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特472号 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梁礼泉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梁礼泉称,申请人梁礼泉系下落不明人刘桂生的外甥,刘桂生原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其离开住处下落不明,失去音讯数十年。下落不明人刘桂生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桂生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桂生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桂生情况,向本院报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崔萍:本院受理黄钟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宁丽娟、刘化广:本院受理朱性忠、赵丽萍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乡市集体工业联社诉你与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刘小燕:本院受理新乡市润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崔喜芳:本院受理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苏宏亮:本院受理刘保朝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淮坊金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金龙、闻国华:本院受理昆山开发区华锦达贸易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东之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卢龙江:本院受理鲁庆婷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雨生:本院受理成生平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卓、王雅军:本院受理深圳前海中拓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雷红晓、王小普:本院受理岗青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23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雷红晓、王小普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岗青山偿还欠款136350.62元及利息(其中61655元的利息自2020年11月24日起、74695.62元的利息自2020年12月4日起均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2.驳回原告岗青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江苏泓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中鼎广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柴丽凤: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亚平: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正亮: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新良、俎秀亭、李振国:本院受理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道川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倪郈铭:本院受理朱海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告当事人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第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申小兵:本院受理杨玉芳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向蒋胜:本院受理王丽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7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先迎、黄奎:本院受理昆山国浩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我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梦之声娱乐中心开发区分店(经营者张贤军):本院受理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常州协润精机有限公司、常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周春妹、张文伟、周建春、谈静、贺洪亚:本院受理姚曙东诉你们及张文燕、吴仁年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79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尹守军、朱翠云:本院受理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晓明、刘大臣、周显胜:本院受理盐城固威铸造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太仓仁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可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蔡龙:本院受理靠博机电(太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江苏冰库大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金舜食品(苏州)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龚旭日: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宁海县越洋旅游休闲用品厂、杨敏锐:本院受理常州市百兴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们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12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诉你、范如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合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纪青明:本院受理纪丽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你们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纪丽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陈金双:本院受理王丽英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鑫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福建省鑫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建省一荣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322民初74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赵利敏:本院受理陈琳君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孔建华:本院受理太仓市城厢镇唐守前蔬菜摊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梁红梅:本院受理倪建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葛宇锋:本院受理太仓市永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小额诉讼须知、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溪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武进市湖塘鑫源电子电器厂: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涛与被上诉人石燕明、杨晓波、常州市武进区天一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进市湖塘鑫源电子电器厂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4734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广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安圩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412民初8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拓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所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300051 32907553,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为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富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票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7月22日。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马伟、汪荣桂:本院受理戴小宝诉你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浙0411民初3290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傅艺珠:本院受理嘉兴瑞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11民初3338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归还代偿款378017.61元及利息。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季湃:本院受理管元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11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江帆:本院受理丁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11民初1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曾云贵:本院受理苏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5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沈强:原告朱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候自勇、胡付玲:我院受理张仕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杨佃法、王连芳、杨加龙、耿小英:原告王连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郭闪闪:原告山东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郭闪闪、陈茂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7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延生:原告宋加才诉被告李延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6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孙永和:原告房兆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2021)鲁1324执恢628号 刘时国、王金玲、王善起:本院受理吕军与刘时国、王金玲、王善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执行案号(2016)鲁1324执204号,经申请执行人吕军申请,已恢复执行程序。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期满后即时履行还款和报告财产等义务。逾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刘翠芳:原告周怡诉被告杨丽萍、你和被告尹兆侠(2020)鲁1324民初842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周怡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丽娟、赵一霞、杨西委、程兆荣: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山支行诉被告韩玉杰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山支行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84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邹文帝:原告邱广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岳坐梅: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付广明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再审,依法向你们公告再审裁定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姜文生、倪芝业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送达之日起第三日办理选择鉴定机构等相关事项。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马忠杨:原告山东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4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邹国辉:原告李群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4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海兴超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韩建猛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924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郑一春:本院受理曹宗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2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胡保水:本院受理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诉青岛龙华世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24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孙朝旭:本院受理李立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异峰:本院受理史志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程兵:本院受理渠敬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袁军红:本院受理刘广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朝伟、朱秀云、陈刚:本院受理徐州高品禽业有限公司诉刘强、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宋吉祥:本院受理刘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仇清泉:本院受理刘广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继龙、徐素侠:本院受理王若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亭亭(曾用名:张婷):本院受理朱海龙诉你、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厚广:本院受理孙敦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曹忠勤:本院受理孙建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广义:本院受理安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一肖:本院受理陈恩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玮仪:本院受理王保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常红灯、姚纪延: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春炜、蔡晓华: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秦统义、孙汉冰: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齐东旭:本院受理张群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渠慎生:本院受理邵继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5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卿虎:本院受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仇月月:本院受理张峰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6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代柳志:本院受理周卫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程国金:本院受理江苏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321民初6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曹小龙:本院受理吕影诉你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成龙:本院受理和丽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26日10时至2021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黄余路西、吉福路南B-09-06号商服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参考价:384.9384万元;2021年7月29日10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南昌市南昌县斗柏路599号馨雅北苑3#商业商铺102室、103室、104室商业房地产,参考价:321.3168万元。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了解详情,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振成:本院受理李开平与被告刘振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3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丽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396号原告高来根与被告刘丽平、高刚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务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西大街116号;联系电话:程然152986847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9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西大街116号;联系人:程然,电话:152986847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西63号;联系电话:朱荣越159503988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4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西63号;联系电话:朱荣越159503988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乐园小区1幢306室;邮政编码:223002;联系电话:0517-80778797 潘慧娟 13515234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案根据债权人李军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乐园小区1幢306室;邮政编码:223002;联系电话:0517-80778797 潘慧娟 13515234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汤可亮:原告衡淑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82民初10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郭添添: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1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郭添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电梯维修费23955元。案件受理费399元,由被告郭添添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账号:701801880000428210017620,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新区支行)。公告费700元,由被告郭添添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张俊:本院受理原告邹俊东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张春凤:本院受理原告缪翔与被告张春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缪翔与被告张春凤离婚;二、婚生子缪志远由原告缪翔抚养监护,被告张春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缪志远十八周岁时止。被告张春凤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原告缪翔应予配合。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940元,由原告缪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伟: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华、凌浩与被告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马丽华、凌浩给付借款228070元及利息(以22807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马丽华、凌浩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伟:本院受理原告陈连荣与被告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连荣给付55000元;二、驳回原告陈连荣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6元,由原告陈连荣负担19元,被告周伟负担1187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产生,于2021年7月1日指定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为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向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19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10层,联系电话:15950806886,戴袁华)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在 海安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特此公告。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丁卫东的申请于2021年6月24日裁定受理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产生,于2021年7月1日指定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为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19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10层,联系电话:15950806886,戴袁华)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0时在海安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特此公告。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宣冬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584号原告宣如芝与被告宣冬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其下属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飞亚路等五路项目部持有的票号为3040005122022232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040005122022232出票金额为玖拾万元整、出票人为镇江生态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背书人为镇江华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立即停止支付、持票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飞亚路等五路项目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8月7日。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江苏巨欣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严小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2745号练明根与江苏巨欣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严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和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银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贝贝与曹建平、张战平及你之间的借款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王卫华、仲裁员王宋堂、仲裁员周海滨共同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利英:本会受理的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杨志军、仲裁员王献梅、仲裁员武建峰共同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彩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李广进(132228197202142016)、郭林娜(130102197302080325):本会受理的陈艳红与你们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保裁字第10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保定赛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刘利源(身份证号:130602198409071551)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1】保裁字第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1年10月20日9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睢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人吴以海与你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委主任的指定,由仲裁员周保久独任仲裁,于本次公告期满后第五日9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徐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因买卖合同纠纷[(2021)徐仲受字第132号]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选定仲裁员,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期限,本案于答辩期满后择日开庭。(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 徐州仲裁委员会 季扣林: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忠峰与你及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徐仲受字第265号】,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5日;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前;反请求的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5日。公告期满后第6日,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5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开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 徐州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鑫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人于晖与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王启杰:本委受理的刘莹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嘉仲字第02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左运(身份证号码:32081919******1673)、南京市江宁区左吃右喝快餐店: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1年10月1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30日9时30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程海辉(身份证号码:32032519******8817):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1年10月1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太仓世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杨春荣与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26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园区分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太仓世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武恒香、朱永珍与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26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园区分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无锡市塔寨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市东洲化学品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764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仲裁字第076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西环路2356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胥义华、谷维鑫、谷松阳:本会受理的王振元与你们民间借贷合同争议一案[(2021)苏仲裁字第0198号],由仲裁员刘忠文组成仲裁庭,并于2021年9月2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万秀娟:本会受理的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你及王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1034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二次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自贸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华奕盛泰商贸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瑞艾泰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112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1月3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山东玛尔仕农化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鼎华鑫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633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二次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9月20日10时在本会自贸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BUDGETFIX LIMITED:本会受理天津佳凯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0981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45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洪进英:本会受理天津市登发实业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038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津港平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王秀宇与你方的订车协议纠纷[(2018)津仲字第034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9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拉萨威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城东嘉智电子科技与你方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拉仲裁字第11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夏民: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均与你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拉仲裁字第11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深圳康沃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王嘉昇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受案号:昆仲受字〔2019〕085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昆仲决〔2021〕127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风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昆明翠华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昆仲受字〔2021〕01028号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为:独任仲裁员孔钜。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30分在本会904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终局法律效力。 昆明仲裁委员会 海南养年堂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月萱、陈海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0﹞第685、69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沐光使者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梁新红、林青、冯云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22、105、114号),并定于2021年8月23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中体骑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辉、王运博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47-48号),并定于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于2021年7月6日刊登的申请人陈丹梅的公告中,被申请人“海南众创只是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应改为“海南众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鸿漫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孟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1]第1849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10月15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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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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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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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 (2021)苏0311民初5208号 苗传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苗传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05号 林巍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林巍巍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07号 戴广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戴广青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186号 张敦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张敦利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5号 徐州华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华北与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郭幸亮、张艳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淮海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祥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泉山区正翔汽车租赁部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576号 陈玉金:本院受理原告母晓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2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执143号 四川省尚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井陉矿区二红钢模板租赁站与你公司、杨见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对你公司采取冻结银行存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包学军:原告李红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郭磊、郭严:原告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刘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张馨心、盛兆燕: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88471.4元及利息、滞纳费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星辉金属材料工贸有限公司、张金星、陶圣华、韩丽、张金彬、和县金鑫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世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马鞍山市金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张爱民、吴兰美: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40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永凯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奥卡万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久诺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建宽信贸易有限公司诉泰兴远东化工有限公司、第三人你们、上海炳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7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吴爱民、周美芳、朱玉先、吕才芳:本院受理闾开成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5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孙贵祝:本院受理丁亚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双龙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兴市黄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约生:本院受理蔡长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蔡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雷万洪:本院受理彭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黄伍琼:本院受理魏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川(2021)0683民初17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雷生才:本院受理周小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7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定于2021年10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卿伟:本院受理宋梓豪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1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众茂盛和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50460211、出票日期2020年12月15日、金额50000元、出票人宁波夸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致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背书人宁波致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1年5月6日受理了东阿县祥瑞轴承配件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50445597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作出(2021)浙0282民催20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周寒:原告肖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0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美良、马骏: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27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永尧:原告陆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540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程序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驰扬箱包有限公司、程时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婷婷:原告于海龙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林箭、周爱朋:原告梅雯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吴明根:原告张忠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丰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易吉霞、陈家浩:原告嘉兴创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8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城法庭第六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特472号 本院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梁礼泉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梁礼泉称,申请人梁礼泉系下落不明人刘桂生的外甥,刘桂生原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其离开住处下落不明,失去音讯数十年。下落不明人刘桂生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桂生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桂生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桂生情况,向本院报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崔萍:本院受理黄钟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宁丽娟、刘化广:本院受理朱性忠、赵丽萍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新乡市集体工业联社诉你与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刘小燕:本院受理新乡市润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崔喜芳:本院受理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苏宏亮:本院受理刘保朝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淮坊金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金龙、闻国华:本院受理昆山开发区华锦达贸易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东之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卢龙江:本院受理鲁庆婷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雨生:本院受理成生平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卓、王雅军:本院受理深圳前海中拓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雷红晓、王小普:本院受理岗青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23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雷红晓、王小普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岗青山偿还欠款136350.62元及利息(其中61655元的利息自2020年11月24日起、74695.62元的利息自2020年12月4日起均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2.驳回原告岗青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江苏泓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中鼎广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柴丽凤: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亚平:本院受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支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正亮: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新良、俎秀亭、李振国:本院受理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无锡道川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亚德客(江苏)自动化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倪郈铭:本院受理朱海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告当事人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第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申小兵:本院受理杨玉芳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向蒋胜:本院受理王丽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7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先迎、黄奎:本院受理昆山国浩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开发我卡欢秀娱乐会所(经营都郑晓忠):本院受理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梦之声娱乐中心开发区分店(经营者张贤军):本院受理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盛扬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常州协润精机有限公司、常州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周春妹、张文伟、周建春、谈静、贺洪亚:本院受理姚曙东诉你们及张文燕、吴仁年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79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尹守军、朱翠云:本院受理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钱晓明、刘大臣、周显胜:本院受理盐城固威铸造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太仓仁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可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蔡龙:本院受理靠博机电(太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江苏冰库大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金舜食品(苏州)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龚旭日: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宁海县越洋旅游休闲用品厂、杨敏锐:本院受理常州市百兴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们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412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丁辉: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彬炎电器商店诉你、范如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合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纪青明:本院受理纪丽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你们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纪丽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陈金双:本院受理王丽英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鑫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福建省鑫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福建省一荣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322民初74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赵利敏:本院受理陈琳君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孔建华:本院受理太仓市城厢镇唐守前蔬菜摊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梁红梅:本院受理倪建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葛宇锋:本院受理太仓市永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小额诉讼须知、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溪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武进市湖塘鑫源电子电器厂: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涛与被上诉人石燕明、杨晓波、常州市武进区天一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进市湖塘鑫源电子电器厂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4民终4734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广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武进安圩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412民初8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拓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其所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300051 32907553,金额为20000元,出票人为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富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票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7月22日。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马伟、汪荣桂:本院受理戴小宝诉你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浙0411民初3290号,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傅艺珠:本院受理嘉兴瑞银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浙0411民初3338号,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你归还代偿款378017.61元及利息。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季湃:本院受理管元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11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江帆:本院受理丁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11民初1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曾云贵:本院受理苏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5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沈强:原告朱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候自勇、胡付玲:我院受理张仕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杨佃法、王连芳、杨加龙、耿小英:原告王连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郭闪闪:原告山东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郭闪闪、陈茂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送达(2020)鲁1324民初7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延生:原告宋加才诉被告李延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6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孙永和:原告房兆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2021)鲁1324执恢628号 刘时国、王金玲、王善起:本院受理吕军与刘时国、王金玲、王善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执行案号(2016)鲁1324执204号,经申请执行人吕军申请,已恢复执行程序。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送达期满后即时履行还款和报告财产等义务。逾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刘翠芳:原告周怡诉被告杨丽萍、你和被告尹兆侠(2020)鲁1324民初842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周怡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李丽娟、赵一霞、杨西委、程兆荣: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山支行诉被告韩玉杰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山支行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324民初5984号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邹文帝:原告邱广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岳坐梅: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苍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付广明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再审,依法向你们公告再审裁定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姜文生、倪芝业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送达之日起第三日办理选择鉴定机构等相关事项。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马忠杨:原告山东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4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邹国辉:原告李群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4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海兴超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本院受理韩建猛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924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郑一春:本院受理曹宗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2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胡保水:本院受理河北宏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诉青岛龙华世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924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孙朝旭:本院受理李立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6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异峰:本院受理史志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程兵:本院受理渠敬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袁军红:本院受理刘广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朝伟、朱秀云、陈刚:本院受理徐州高品禽业有限公司诉刘强、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宋吉祥:本院受理刘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仇清泉:本院受理刘广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继龙、徐素侠:本院受理王若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亭亭(曾用名:张婷):本院受理朱海龙诉你、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厚广:本院受理孙敦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曹忠勤:本院受理孙建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广义:本院受理安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孙一肖:本院受理陈恩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玮仪:本院受理王保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常红灯、姚纪延: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春炜、蔡晓华: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秦统义、孙汉冰: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再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齐东旭:本院受理张群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渠慎生:本院受理邵继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5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卿虎:本院受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仇月月:本院受理张峰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21民初6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代柳志:本院受理周卫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程国金:本院受理江苏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321民初6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曹小龙:本院受理吕影诉你债务加入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成龙:本院受理和丽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26日10时至2021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黄余路西、吉福路南B-09-06号商服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参考价:384.9384万元;2021年7月29日10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南昌市南昌县斗柏路599号馨雅北苑3#商业商铺102室、103室、104室商业房地产,参考价:321.3168万元。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了解详情,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振成:本院受理李开平与被告刘振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391民初3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丽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396号原告高来根与被告刘丽平、高刚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务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西大街116号;联系电话:程然152986847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洪泽县恒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9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淮安市中冉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西大街116号;联系人:程然,电话:1529868477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同一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西63号;联系电话:朱荣越159503988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4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淮安市华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裁定受理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淮安市洪泽明丰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西63号;联系电话:朱荣越159503988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3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洪泽天泉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淮安市润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乐园小区1幢306室;邮政编码:223002;联系电话:0517-80778797 潘慧娟 13515234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江苏欧品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本案根据债权人李军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6月29日指定金湖县甲邦企业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乐园小区1幢306室;邮政编码:223002;联系电话:0517-80778797 潘慧娟 135152347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召开。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淮安市雄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汤可亮:原告衡淑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82民初10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郭添添: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1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郭添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电梯维修费23955元。案件受理费399元,由被告郭添添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账号:701801880000428210017620,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新区支行)。公告费700元,由被告郭添添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张俊:本院受理原告邹俊东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张春凤:本院受理原告缪翔与被告张春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缪翔与被告张春凤离婚;二、婚生子缪志远由原告缪翔抚养监护,被告张春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缪志远十八周岁时止。被告张春凤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原告缪翔应予配合。案件受理费24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940元,由原告缪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伟: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华、凌浩与被告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马丽华、凌浩给付借款228070元及利息(以228070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年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马丽华、凌浩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周伟:本院受理原告陈连荣与被告周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981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陈连荣给付55000元;二、驳回原告陈连荣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6元,由原告陈连荣负担19元,被告周伟负担1187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裁定受理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产生,于2021年7月1日指定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为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向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19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10层,联系电话:15950806886,戴袁华)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海安县华益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在 海安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特此公告。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丁卫东的申请于2021年6月24日裁定受理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产生,于2021年7月1日指定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为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19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10层,联系电话:15950806886,戴袁华)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的相关证据。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海安县三艺织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0时在海安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特此公告。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宣冬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3584号原告宣如芝与被告宣冬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原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因其下属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飞亚路等五路项目部持有的票号为3040005122022232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040005122022232出票金额为玖拾万元整、出票人为镇江生态汽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背书人为镇江华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立即停止支付、持票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飞亚路等五路项目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8月7日。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9月4日止。四、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江苏巨欣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严小平:本院受理(2021)苏0981民初2745号练明根与江苏巨欣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严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和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银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贝贝与曹建平、张战平及你之间的借款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王卫华、仲裁员王宋堂、仲裁员周海滨共同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利英:本会受理的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首席仲裁员杨志军、仲裁员王献梅、仲裁员武建峰共同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20日至30日,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107,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彩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李广进(132228197202142016)、郭林娜(130102197302080325):本会受理的陈艳红与你们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保裁字第10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保定赛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刘利源(身份证号:130602198409071551)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2021】保裁字第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1年10月20日9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睢宁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人吴以海与你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委主任的指定,由仲裁员周保久独任仲裁,于本次公告期满后第五日9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徐州仲裁委员会 徐州龙山铸造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申请人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因买卖合同纠纷[(2021)徐仲受字第132号]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选定仲裁员,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期限,本案于答辩期满后择日开庭。(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 徐州仲裁委员会 季扣林: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刘忠峰与你及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徐仲受字第265号】,因你地址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仲裁员选定期为公告期满后5日;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前;反请求的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5日。公告期满后第6日,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仲裁庭组成后的第15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开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 徐州仲裁委员会 嘉兴市鑫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人于晖与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王启杰:本委受理的刘莹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1)嘉仲字第02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左运(身份证号码:32081919******1673)、南京市江宁区左吃右喝快餐店: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1年10月1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30日9时30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程海辉(身份证号码:32032519******8817):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1年10月14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太仓世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杨春荣与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261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园区分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太仓世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武恒香、朱永珍与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26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园区分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无锡市塔寨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苏州市东洲化学品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争议一案[(2020)苏仲裁字第0764号],已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仲裁字第076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西环路2356号)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胥义华、谷维鑫、谷松阳:本会受理的王振元与你们民间借贷合同争议一案[(2021)苏仲裁字第0198号],由仲裁员刘忠文组成仲裁庭,并于2021年9月29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开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万秀娟:本会受理的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你及王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1034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二次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本会自贸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华奕盛泰商贸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瑞艾泰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112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1月3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山东玛尔仕农化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天津鼎华鑫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633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仲裁中心领取二次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提交的补充证据材料,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9月20日10时在本会自贸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BUDGETFIX LIMITED:本会受理天津佳凯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0981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45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洪进英:本会受理天津市登发实业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038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1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津港平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王秀宇与你方的订车协议纠纷[(2018)津仲字第034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仲裁庭将于2021年9月28日9时30分在本会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拉萨威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城东嘉智电子科技与你方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拉仲裁字第11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夏民: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均与你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拉仲裁字第117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深圳康沃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王嘉昇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受案号:昆仲受字〔2019〕085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昆仲决〔2021〕127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仲裁委员会 吉林省风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昆明翠华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昆仲受字〔2021〕01028号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为:独任仲裁员孔钜。仲裁庭将于2021年10月12日10时30分在本会904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裁决。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终局法律效力。 昆明仲裁委员会 海南养年堂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月萱、陈海妹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0﹞第685、691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沐光使者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梁新红、林青、冯云丽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22、105、114号),并定于2021年8月23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中体骑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辉、王运博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1﹞第47-48号),并定于2021年8月25日9时0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于2021年7月6日刊登的申请人陈丹梅的公告中,被申请人“海南众创只是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应改为“海南众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鸿漫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孟娜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1]第1849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1年10月15日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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