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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张茂:原告耿华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曾煌:原告张理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LILORENZO(中文名:李启):原告李欢欢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高树提:原告杨海华与你离婚纠纷案,现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高树栋:原告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现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胡志锡:原告胡金翠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周建华:原告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胡立科、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鼎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文成县公安局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0)浙0328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张金旦:原告浙江文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28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王龙焱:原告田海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0月12日9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安徽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李如进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22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欧元啟、刘兴文:原告张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22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林善安:原告池燕燕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浙0302民初8128号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定于2021年10月27日9时在本院东郊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王翠平:原告丁国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2民初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丁国生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安徽春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李如进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22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欧元啟、刘兴文:原告张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22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王玉平、王玉敏、杨进文、郭咏泉:申请执行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联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灵讯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客全网通讯连锁有限公司、深圳市移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林崇、徐畅、王广文、林娜、郑少波、孙丽红、王玉平、王玉敏、杨进文、郭咏泉、王玉珠、韩雪、肖金盛、徐增光、陈小营、王玉勇、张景桃、陈少鸿、杨佩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6992号、69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本院(2021)粤0304执恢1635、163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共14套房产(权利人的房产标的,不动产证号,评估价依次排列详情如下:1、王广文,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三街东南方国际广场A栋2811,3000724577,6163754.8元。2、徐增光、陈小营、徐畅,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北、沙河东路东深圳湾畔花园2栋11F,4000127090,7911880.09元。3、王玉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英伦名苑(三期)12栋806,4000272595,11837307元。4、王玉敏,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水径村翠枫豪园5栋C座2B,6000212959,3497453.36元。5、杨进文,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北云顶翠峰花园2栋3E,3000607476,8674167.06元。6、郭咏泉,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金沙街泊岸雅苑C-501,7000050139,2598220.4元。7、郭咏泉,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金沙街泊岸雅苑C-811,7000050747,1731547.52元。8、郭咏泉,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工业园深南花园A座15B,4000300487,5796264.39元。9、王玉珠,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西路枫丹雅苑B座22D,3000658672,13401574.92元。10、韩雪,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坂田村天景山庄西区32栋101,6000147391,2749891.94元。11、肖金盛,深圳市南山区商业文化中心区环东路东、环北路北漾日湾畔1座6E,4000529633,20759122.82元。12、王玉勇,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南信托花园1栋8D,3000190532,13826126.7元。13、张景桃,深圳市南山区后海路与创业路交汇处南粤明珠A-31F,4000310669,24664548.15元。14、陈少鸿、杨佩芳,深圳市福田区园岭中路园中花园B栋6A,3000272856,9520606.16元。),以清偿本案债务。二、本院(2021)粤0304执恢1635、1636号定向询价结果通知书。本院于2021年6月7日向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上述房产的评估总价详见如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变卖,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吴鑫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1723民初1063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及证据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0月12日9时在本院陵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罗小勇:本院受理南充市高坪区果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03民初295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1日1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谢金通、高连连:本院受理杨碧琼诉你与梁萧文、陈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303民初274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1)苏0830民初2307号 赵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北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2021)川0725民初1313号 杨文博(男,户籍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18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梓潼县支行与被告杨文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居住地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并定于2021年10月28日9时1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本院审判员陈永超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成海、人民陪审员张大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你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赵光华申请宣告马伯远死亡一案,经审查:马伯远,男,汉族,生于1958年12月5日,住四川省江油市中坝镇体育中路81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5812050015。申请人赵光华称:赵光华与马伯远属夫妻关系,马伯远患有精神病,于2013年10月29日离家出走。马伯远之女马婷婷于2013年10月31日向四川省江油市城北派出所报案,经查无果。马伯远应当自公告登报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马伯远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马伯远现状的,应当自公告登报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三亚颐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哲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9月9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滦平晶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申请人北京量能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滦平晶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4MA091XGG31)的安装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被申请人滦平晶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承仲字第17号《开庭通知书》、《庭组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上午9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承德仲裁委员会地址:承德市开发区行政中心东楼726室。办公电话:0314-2051841。
承德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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