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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章长雄:本院受理原告刘艳飞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22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李旭:本院受理汪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赵海静:本院受理原告陈宝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史忠民:本院受理原告绥中县绥中镇巨友钢材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陈立志、郜倩:本院受理原告李润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审理原告黄仁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磐登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相青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1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黔0324民初2371号 刘昌艳:本院受理何世超与刘昌艳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324民初237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庙塘人民法庭,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陈燚: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燚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17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下欠本金1117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决定的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偿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2民初8484号 陈志英:本院审理原告温州通凯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8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尹永戎:本院受理张华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24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武安镇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恒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久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巴彦淖尔市恒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1)皖0422民初323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爱林:本院受理原告董洪利诉你关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尚定霞:本院受理凌宗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21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徐荣国:本院受理原告高庆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1321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余志洋:本院受理余启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余志洋于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偿还余启军货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余志洋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鲍如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鲍如意欠款10834元,案件受理费70元由陈涛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龙江:本院受理孟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6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龙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孟奎借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王龙江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伟:原告徐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会芳:原告徐建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周普信:原告周正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河北三东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腾万义、王月芳、王钊:本院受理上诉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北衡湖缘酿酒有限公司、多洪志及原审被告河北三东重型钢结构有限公司、滕万义、王钊、冯秀英、赵玉荣、王月芳、于金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11民终2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明录:本院受理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1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贾明富:本院受理刘晓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22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钱同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19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武佩法:本院受理原告肥西县林杉园林花木场诉被告安徽濠梁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庞习军、刘李海、武佩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皖1182民初2460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4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汤金梅:本院受理原告丁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直接及邮寄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兴义市宏顺汽贸有限公司:本院定于2021年9月9日14时30分在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小法庭(225)审理张其明、熊天平与兴义市宏顺汽贸有限公司、贵州雷宇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天瀛担保有限公司、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由陈颜虹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幼封、审判员张国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陈颜虹主审本案,由舒应莲担任书记员。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2021)黔23民再55号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限您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54号 申请人武义朝峰木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46638578、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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