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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邓立军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检讨》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监察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的规定借鉴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它们在本质上相似。由于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的要求,适用技术调查措施的程序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的制度安排衔接不畅,等等,因此应从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和防止技术调查措施被滥用的立场出发,对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进行完善。具体的完善思路包括:明确规定并严格限制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重构适用技术调查措施的程序,加强我国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立法的合理衔接。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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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立军就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的完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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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防止技术调查措施被滥用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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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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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邓立军在《法商研究》2021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检讨》的文章中指出: 我国监察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的规定借鉴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它们在本质上相似。由于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的要求,适用技术调查措施的程序设计存在诸多缺陷,与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的制度安排衔接不畅,等等,因此应从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和防止技术调查措施被滥用的立场出发,对我国技术调查措施立法进行完善。具体的完善思路包括:明确规定并严格限制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条件,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重构适用技术调查措施的程序,加强我国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关于技术调查措施立法的合理衔接。 (赵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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