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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玉清、张随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九岳案)涉案财产部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执行。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九岳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时间 登记核实期限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展登记核实工作。 二、登记核实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零号路与胜灾北路交口12段34门旁(原胜灾社区居委会) 三、登记核实对象 天津市红桥区九岳房屋信息服务中心集资诈骗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登记核实流程及方式 登记核实共采取三种方式,分别是现场登记核实、邮寄登记核实和电子邮箱登记核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登统 现场登记核实流程包括排号等候、登记核实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登记核实。现场登记核实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22-26553499 邮寄登记核实需集资参与人将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寄送到天津市红桥区育苗路4号(联系电话:15692242477),并备注好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登记核实需集资参与人将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ashcz@tj.gov.cn,并备注好联系方式。如有必要,会通知集资参与人进一步邮寄材料原件或现场登记核实。 (二)信息核对 信息登统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对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与市一中院卷宗材料进行对比,确认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 (三)异议处理 如集资参与人对工作组确认的受损金额提出异议,可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给工作组,工作组将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 五、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登记核实。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核实点进行登记核实。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供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投资、提现金额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供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和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执行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核实规定时间内参与核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核实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等诈骗,登记核实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天津市九岳案善后处置工作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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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九岳房屋信息服务中心集资诈骗案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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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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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玉清、张随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九岳案)涉案财产部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执行。 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九岳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时间 登记核实期限自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展登记核实工作。 二、登记核实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零号路与胜灾北路交口12段34门旁(原胜灾社区居委会) 三、登记核实对象 天津市红桥区九岳房屋信息服务中心集资诈骗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登记核实流程及方式 登记核实共采取三种方式,分别是现场登记核实、邮寄登记核实和电子邮箱登记核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信息登统 现场登记核实流程包括排号等候、登记核实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登记核实。现场登记核实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22-26553499 邮寄登记核实需集资参与人将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寄送到天津市红桥区育苗路4号(联系电话:15692242477),并备注好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登记核实需集资参与人将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ashcz@tj.gov.cn,并备注好联系方式。如有必要,会通知集资参与人进一步邮寄材料原件或现场登记核实。 (二)信息核对 信息登统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对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与市一中院卷宗材料进行对比,确认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 (三)异议处理 如集资参与人对工作组确认的受损金额提出异议,可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给工作组,工作组将对材料进行复核,确认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 五、参与登记核实需提供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登记核实。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核实点进行登记核实。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供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投资、提现金额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供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和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此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执行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核实规定时间内参与核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核实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等诈骗,登记核实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天津市九岳案善后处置工作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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