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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市丰满区政府于2020年5月6日作出吉市丰政房征【2020】1号《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地块一东至蓝旗街、西至项目征地界、南至项目征地界、北至松江南路;地块二东至规划街、西至环山街、南至项目征地界、北至松江南路。
  该项目中有一处房产,坐落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小白山乡大兰旗村一社,产权证编号为J42-058102号。经大兰旗村委会证明该房屋产权人是魏殿富(身份证号:2202111943****0916),魏殿富及其配偶藏淑英(身份证号2202111946****092X)已相继去世,魏光辉(身份证号:2202111970****0030)、魏玉敏(身份证号:2202111973****0925)、魏光强(身份证号:2202111975****093X)为夫妻二人的子女,现只有魏玉敏与征收部门取得联系,魏光辉、魏光强至今无法取得联系。
  为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公告告知如下:
  一、魏光辉、魏光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有效证件及财产继承权的公证书,到征收部门进行协商,逾期未取得联系,二人将按照下落不明处理该房屋。
  二、如有其他人与被征收房屋有利害关系也请与征收部门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吉林丰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4室
  联系电话:0432-64818821
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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