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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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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运田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具体地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部署“过河的任务”又指导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蕴含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方法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从价值论维度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贯通、国内和国际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从理论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理论上进行了崭新的创造性建设,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 从时代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对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最新实践、最新成果、最新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新的理念,赋予法治建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新境界。 从实践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需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原则,紧密结合治国理政的实践要求,着眼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科学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有力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时代进程。 二、从方法论维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方向道路、目标要求、工作布局、重要保障,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 把牢方向道路,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职能作用,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 把准目标要求,强化“战略思维”。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推动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国家制度框架内,结合湖南实际,加快构建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执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把握工作布局,强化“系统思维”。紧扣中央、省委部署,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法治湖南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好未来五年建设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示范带发展、以创新促提升。聚焦中国(湖南)自贸区建设、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大湖南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积极为湖湘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 把住保障环节,强化“法治思维”。抓好“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事事遵从法律、时时维护法治。筑牢“法治根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 三、从实践论维度深刻领会实践要求并指导运用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抓消化,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推动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通过组织理论与实践研讨、专家学者访谈和讲座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 抓实化,推动法治统筹有力有序。在体系上统。以法治湖南建设为总揽、法治政府建设为关键、法治社会建设为基础,打造一体推进新格局。在制度上统。认真梳理、解决“两规则一细则”与现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机制的衔接问题,不断完善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制度体系。在执行上统。抓好《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湖南具体化、生动化、实践化。在督察上统。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督察。 抓转化,推动法治建设见行见效。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的新特点新要求,破难题、补短板、提效能。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社会治理高效能,推动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司法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突出普法的精准性,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增强全民社会法治信仰。 抓量化,推动法治任务落地落实。量化法治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平安考评、文明考核范畴,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法治湖南建设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运用考核、督察手段倒逼责任压实、任务落实。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为省委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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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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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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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运田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具体地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部署“过河的任务”又指导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蕴含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方法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从价值论维度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贯通、国内和国际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从理论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理论上进行了崭新的创造性建设,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 从时代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对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最新实践、最新成果、最新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新的理念,赋予法治建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新境界。 从实践价值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需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原则,紧密结合治国理政的实践要求,着眼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科学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有力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时代进程。 二、从方法论维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方向道路、目标要求、工作布局、重要保障,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 把牢方向道路,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的职能作用,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 把准目标要求,强化“战略思维”。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推动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国家制度框架内,结合湖南实际,加快构建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执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把握工作布局,强化“系统思维”。紧扣中央、省委部署,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法治湖南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好未来五年建设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示范带发展、以创新促提升。聚焦中国(湖南)自贸区建设、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大湖南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积极为湖湘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 把住保障环节,强化“法治思维”。抓好“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事事遵从法律、时时维护法治。筑牢“法治根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 三、从实践论维度深刻领会实践要求并指导运用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抓消化,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推动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通过组织理论与实践研讨、专家学者访谈和讲座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 抓实化,推动法治统筹有力有序。在体系上统。以法治湖南建设为总揽、法治政府建设为关键、法治社会建设为基础,打造一体推进新格局。在制度上统。认真梳理、解决“两规则一细则”与现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机制的衔接问题,不断完善统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制度体系。在执行上统。抓好《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湖南具体化、生动化、实践化。在督察上统。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督察。 抓转化,推动法治建设见行见效。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的新特点新要求,破难题、补短板、提效能。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社会治理高效能,推动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司法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突出普法的精准性,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增强全民社会法治信仰。 抓量化,推动法治任务落地落实。量化法治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平安考评、文明考核范畴,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法治湖南建设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运用考核、督察手段倒逼责任压实、任务落实。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部署,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为省委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作者系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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