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学院
13 11/13 10 11 1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打造政企共建共治共享生命共同体格局
· 个人信息国家保护义务的内涵
· 夯实商业保险作为其基础架构
· 适用民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
· 在我国的本土化应当有其限度
· 在理论实践两个维度备受争议

刘亚东就民法案例群方法谈——
适用民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

( 2021-03-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刘亚东在《环球法律评论》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民法案例群方法适用的中国模式》的文章中指出:
  民法案例群方法是民法学方法论中非常重要的法学方法,广泛适用于民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以及概括条款。其直接适用于我国存在两大理论障碍:一是作为比较基础的先前裁判在法源意义上的拘束力存疑;二是案例群所形成的替代性构成要件并不具备规范性。在我国的司法体制以及法源体系下,民法案例群方法适用的理论障碍可通过两种进路来弥补:一是将先前裁判遴选为指导案例,以解决先前裁判的拘束力问题,同时依此形成的案例群也具备规范性;二是其他类似性的案例所形成的案例群演变为习惯法而取得规范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