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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泊宁在《法学》2020年第12期上发表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司法承诺之考察》的文章中指出: 司法承诺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影响控辩合意自愿性、真实性、稳定性的关键要素。然而,我国对司法承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尚不尽完善。因此,亟待对司法承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明晰司法承诺的内涵及基本特征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限定司法承诺的主体资格、明确承诺权限是保护被追诉人权益的必然要求;而全面考察司法实践中承诺权误用、滥用的现象,提炼总结出司法承诺的三种实践样态,有助于完善相关制度层面的建构,增强控辩协商过程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司法承诺的规范化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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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泊宁就司法承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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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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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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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泊宁在《法学》2020年第12期上发表题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司法承诺之考察》的文章中指出: 司法承诺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影响控辩合意自愿性、真实性、稳定性的关键要素。然而,我国对司法承诺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尚不尽完善。因此,亟待对司法承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明晰司法承诺的内涵及基本特征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限定司法承诺的主体资格、明确承诺权限是保护被追诉人权益的必然要求;而全面考察司法实践中承诺权误用、滥用的现象,提炼总结出司法承诺的三种实践样态,有助于完善相关制度层面的建构,增强控辩协商过程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司法承诺的规范化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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