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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明辉在《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12期上发表题为《国家机构组织法中职权条款的设计》的文章中指出: 国家机构的职权设计是国家机构组织法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一项核心议题。任务、职能、职权和职责是我国组织法中最为常见的职权设计概念;概括主义和列举主义是我国组织法上职权设计的两种基本模式;权力性质、事务类型、管辖范围或层级以及职权的重要性是我国组织法细化职权的主要标准。我国未来国家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灵活运用职权相关概念,根据情况采用概括主义或列举主义模式,并且尽可能地采用职责与职权相分离的模式设计国家机构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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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辉就国家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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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应当灵活运用职权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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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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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明辉在《政治与法律》2020年第12期上发表题为《国家机构组织法中职权条款的设计》的文章中指出: 国家机构的职权设计是国家机构组织法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一项核心议题。任务、职能、职权和职责是我国组织法中最为常见的职权设计概念;概括主义和列举主义是我国组织法上职权设计的两种基本模式;权力性质、事务类型、管辖范围或层级以及职权的重要性是我国组织法细化职权的主要标准。我国未来国家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灵活运用职权相关概念,根据情况采用概括主义或列举主义模式,并且尽可能地采用职责与职权相分离的模式设计国家机构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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