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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2020)川0903民初7787号 喻世学: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市恒玺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喻世学典当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当金200000元,并给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计算方式为:以20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综合费用按月利率1.7%计算,从2020年5月19日起至当金还清之日止,截止2020年10月18日利息和综合费为27000元;2.判令原告对抵押物即位于船山区德水中路39号东海岸7栋1单元5层501号房屋在当金200000元及利息、综合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陈章英:本院受理杨帮勇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1年5月6日14:30在本院旺草人民法庭(旺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韦宏伟、张科智:本院受理贵阳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郑场人民法庭审判庭(绥阳县郑场镇万里桥旁)。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邱勤、贺云:本院受理贵阳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0: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郑场人民法庭审判庭(绥阳县郑场镇万里桥旁)。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陈晓锋诉被告刘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86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向小闻:本院受理原告陈晓锋诉被告向小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86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华福财: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加泉宝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华福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58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兰岳宁: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皇家印象贵族司养生会馆诉被告兰岳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08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姜庆林:本院受理原告余桂仁诉被告姜庆林、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玉茹:本院受理(2021)川0726民初215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奚小燕:本院受理(2021)川0726民初21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钶:本院受理南充兴达运业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陈福明:本院受理南充兴达运业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安吉思华竹木制品厂、梁琳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汇农天下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50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王宇僮:本院受理原告闫春蕾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54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云南国裕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国丰金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49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刘亚帅:本院受理原告马尚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49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陈恩贵:殷强于2020年12月25日将其让渡给你的东阿蓝天七色建材有限公司的投资权益及收益分红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提存于本处。请你于2025年12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你本人与殷强签署的就“陈恩贵认可并同意退还的投资权益及截止2020年3月31日前的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小写:360540.58元)。陈恩贵同意领取退还的投资权益及截止2020年3月31日前的分红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小写:360540.58元)后,陈恩贵与殷强及东阿蓝天七色建材有限公司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内容有关的《协议书》到我处办理该提存款项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本处将依法将上述提存款上缴国库。我处地址:聊城大学北门西400米路南,联系电话:0635-5055098。 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公证处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李玉兰与债权出让人卓登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卓登之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李玉兰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玉兰履行还款义务。 李玉兰 卓登之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宣东超与债权出让人赵后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赵后君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宣东超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宣东超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宣东超 赵后君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宣东超与债权出让人李江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李江新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宣东超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宣东超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宣东超 李江新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李玉兰与债权出让人李钢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李钢印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李玉兰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玉兰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李玉兰 李钢印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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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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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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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2020)川0903民初7787号 喻世学: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市恒玺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喻世学典当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偿还当金200000元,并给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计算方式为:以200000元为基数,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综合费用按月利率1.7%计算,从2020年5月19日起至当金还清之日止,截止2020年10月18日利息和综合费为27000元;2.判令原告对抵押物即位于船山区德水中路39号东海岸7栋1单元5层501号房屋在当金200000元及利息、综合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陈章英:本院受理杨帮勇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2021年5月6日14:30在本院旺草人民法庭(旺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韦宏伟、张科智:本院受理贵阳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郑场人民法庭审判庭(绥阳县郑场镇万里桥旁)。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邱勤、贺云:本院受理贵阳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0:3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郑场人民法庭审判庭(绥阳县郑场镇万里桥旁)。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陈晓锋诉被告刘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86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向小闻:本院受理原告陈晓锋诉被告向小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86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华福财: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加泉宝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华福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58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兰岳宁: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皇家印象贵族司养生会馆诉被告兰岳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086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姜庆林:本院受理原告余桂仁诉被告姜庆林、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玉茹:本院受理(2021)川0726民初215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奚小燕:本院受理(2021)川0726民初214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4月27日09时2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李钶:本院受理南充兴达运业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陈福明:本院受理南充兴达运业有限公司与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安吉思华竹木制品厂、梁琳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汇农天下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50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王宇僮:本院受理原告闫春蕾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549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云南国裕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国丰金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初49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刘亚帅:本院受理原告马尚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81民491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陈恩贵:殷强于2020年12月25日将其让渡给你的东阿蓝天七色建材有限公司的投资权益及收益分红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提存于本处。请你于2025年12月2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你本人与殷强签署的就“陈恩贵认可并同意退还的投资权益及截止2020年3月31日前的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小写:360540.58元)。陈恩贵同意领取退还的投资权益及截止2020年3月31日前的分红共计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肆拾元伍角捌分(小写:360540.58元)后,陈恩贵与殷强及东阿蓝天七色建材有限公司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内容有关的《协议书》到我处办理该提存款项领取手续。逾期不领取的,本处将依法将上述提存款上缴国库。我处地址:聊城大学北门西400米路南,联系电话:0635-5055098。 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公证处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李玉兰与债权出让人卓登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卓登之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李玉兰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玉兰履行还款义务。 李玉兰 卓登之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宣东超与债权出让人赵后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赵后君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宣东超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宣东超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宣东超 赵后君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宣东超与债权出让人李江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李江新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宣东超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宣东超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宣东超 李江新 2021年2月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甘彦海、甘彦春:根据债权受让人李玉兰与债权出让人李钢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李钢印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已转移至李玉兰手中。现将债权转让以公告方式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玉兰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李玉兰 李钢印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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