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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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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江苏出台的《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提出加强医疗保障和救助,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强化对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并逐步推广至7至14周岁残疾儿童,将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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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办法强化出生缺陷儿童和残疾人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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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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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江苏出台的《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提出加强医疗保障和救助,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强化对特殊残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按照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并逐步推广至7至14周岁残疾儿童,将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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