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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何祥振 王建兵 近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犁庭4号”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该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周建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0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年底开始,周建力与曾细鹏、朱恺伦、脱伟林、张容志等人创建“虎帮”,并通过网络平台拉拢、招募、吸收多名未成年人加入该组织。此后,周建力指使组织成员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传播“以暴制暴”“未成年人犯法不受追究”等错误思想,以教唆、引诱、胁迫等方式继续发展众多未成年人为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一个有四代成员、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关系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通过“入帮”宣誓、建立帮规、施行奖惩等方式控制成员、树立权威;凭借非法手段为他人解决争端,谋取“出场费”“善后费”,并向组织成员收取“保护费”;通过贩卖毒品、经营店铺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其后,将攫取的非法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系组织生存发展等。 据悉,该涉黑组织排除异己、无事生非、肆意横行,欺压、残害连州市区初中生群体,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数十起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并致数十名被害人转学、辍学,对在连州市区内学习生活的少年群体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强制,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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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虎帮”引诱胁迫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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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州市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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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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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何祥振 王建兵 近日,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犁庭4号”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该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周建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0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年底开始,周建力与曾细鹏、朱恺伦、脱伟林、张容志等人创建“虎帮”,并通过网络平台拉拢、招募、吸收多名未成年人加入该组织。此后,周建力指使组织成员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传播“以暴制暴”“未成年人犯法不受追究”等错误思想,以教唆、引诱、胁迫等方式继续发展众多未成年人为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一个有四代成员、骨干成员固定、层级关系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涉黑组织通过“入帮”宣誓、建立帮规、施行奖惩等方式控制成员、树立权威;凭借非法手段为他人解决争端,谋取“出场费”“善后费”,并向组织成员收取“保护费”;通过贩卖毒品、经营店铺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其后,将攫取的非法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系组织生存发展等。 据悉,该涉黑组织排除异己、无事生非、肆意横行,欺压、残害连州市区初中生群体,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数十起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并致数十名被害人转学、辍学,对在连州市区内学习生活的少年群体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强制,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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