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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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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火焰蓝”在千年古巷绽放
· 细化证券法规定 填补可转债监管真空
· 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有效防控风险
· 韶山开创法制部门“三全”工作模式
· 元旦期间海口海关监管销售离岛免税品66.9万件

韶山开创法制部门“三全”工作模式

( 2021-01-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梁春燕 近年来,湖南省韶山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成立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出台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系列文件,确保政府投资决策、招商引资全程接受法制审查监督。同时全面推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三个100%”,开创法制部门政府决策文件全审查、政府常务会全程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全程把关“三全”工作模式。
  同时,韶山市在全市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阳光工程”,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满意率达96.8%。政府全面依法行政,有力保障了群众和来韶游客的合法权益,跻身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据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韶山市先后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项“长安杯”等国字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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