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水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时建议

跨省河流水量水质数据共享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1月2日下午分组审议了水法修订草案三审稿。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三审稿总体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张勇委员建议与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衔接,进一步明确流域综合规划的定位和作用,在相关条文中增加规定“流域综合规划是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和防治水害等的重要依据”的表述。
  吴立新委员注意到,修订草案主要围绕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节约和水害防治等方面,但缺少强调水资源的基础科学研究。在他看来,水资源相关问题的基础科学问题是水循环,因此建议在修订草案三审稿第二章“水资源规划”中增加“加强水循环和水资源动态变化的基础研究”的表述。
  王可委员针对法律落地后的落实层面提出相关建议。他认为要高度重视流域协同,法律层面已经确立了流域管理的基本框架,但到了操作层面,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数据壁垒仍然常见,监测标准不统一、预警信息不同步、联合调度推不动等现象依然可见。建议在配套规章中进一步明确,跨省河流的水量水质数据按统一格式实时共享,突发水污染事件实行“首接通报、联动处置”,并把横向生态补偿从倡导性表述变为可操作的协议模板,让上游保护生态有实实在在的经济回馈。此外,还要切实强化用水管控,坚决防止部分地区用水定额执行松软、高耗水项目边批边建、节水设施验收流于形式的情况,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管控闭环,杜绝不当用水“交了罚款继续浪费”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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