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素描
一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密密麻麻记满盛月育的一天:谁家的赡养费有了着落,哪起执行案件透着蹊跷,哪条法条还得再“啃”一遍。这样的小册子,她记了17年。
她就是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盛月育。
17年里,她以“多走一步”的温情,帮四位古稀老人在春节前讨回工资、踏上返乡路;以“再查一层”的坚韧,从执行法官的一句感慨中揪出24件虚假诉讼,让7件假案全部再审改判;以“常学一日”的沉潜,获评“全省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指导性案例撰写竞赛标兵”“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朱红利 玄晓霞
办公室靠窗的位置是盛月育的办公桌。阳光透过窗户,在桌面堆积的案卷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案卷旁,一本小册子格外显眼,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她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从24岁初入检察系统到41岁成为民事行政检察条线的“标杆”,17年的工作点滴,尽数留在了她的无数本“小册子”里。纸页间的墨迹晕染着汗水,记录的不仅是办案日常,更是一位民事行政检察官对“铁肩担道义,柔肠为人民”的坚守与践行。
多走一步 让公平正义更有温度
“办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我们多走一步,群众的困境就可能少拖一年,生活就可能早点回到正轨。”这是盛月育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她看来,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司法实践可以充满温度——有时是一杯热茶的体谅,有时是主动跑腿的担当,有时是多想一层的周全。
一次接访中,四位年近古稀的外地老人,因被公司拖欠工资,不得不留在江阴讨薪。他们每人被拖欠1万—2万元不等,数额虽不大,却生生阻断了他们返乡的路。
盛月育给老人们倒了茶,一边耐心倾听,一边仔细从现有材料中梳理出申请监督的必要材料,告诉他们检察机关会依法受理、尽快处理。
受理案件后,她一边调查公司履债能力,一边组织公司与四位劳动者调解。可查明的情况不容乐观:公司早已资不抵债,负责人下落不明,被执行的案件众多却无人善后。
尽管四位老人的案件也在执行中,但盛月育清楚,公司被查封的少量金额在众多债权人面前只是杯水车薪。由于工资基数少,劳动者在参与分配时几乎分不到什么。唯有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才能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为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她着手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将该公司执行案移送破产。
法院采纳了建议,可盛月育想到老人们迫切返乡的心情,又考虑到破产程序周期较长,便主动联系公司其他债权人,说明四位老人的现状与破产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获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促使破产管理人将资金提前分配给四位老人。四位老人在春节前夕拿到工资,开心地返乡过年。
盛月育的办案经历里,类似的案例很多:在办理顾某支持起诉案时,一体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帮助耄耋老人成功追索被拖欠的赡养费,并通过司法救助保障其临时居住权;在办理郁某行政争议化解案时,综合借力“专家咨询+领导包案”,全力帮助外市妇女顺利落户江阴;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双重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0年、非法占用2800余平方米农用地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对盛月育而言,司法为民不是宏大叙事,而是俯下身去,在每个案件中聆听心声、体察冷暖。
较真到底 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民事行政检察官既要当‘暖人心’的调解员,也要做‘护公正’的守门人。面对虚假诉讼,必须亮出‘铁拳头’,不然损害的是司法权威,伤害的是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盛月育的“柔肠”里,始终藏着一份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她凭着一股“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韧劲儿,揪出了一个又一个隐藏在“合法”外衣下的虚假诉讼,让试图钻法律空子的人付出了代价。
一次走访中,盛月育听到一位执行法官感慨:“最近某公司的执行案件怎么这么多?”她目光一凝——这句轻描淡写的话,在旁人耳中转瞬即逝,于她却是一条不容忽视的重要线索。她立即记下公司名字,向执行法官了解执行情况,得知这批案件已处于执行后期,公司厂房已拍卖完成,即将分配财产。她心头一紧:如果其中另有隐情,那留给检察机关调查的时间就不多了。
回单位的路上,盛月育请同事线上调查该公司拍卖情况,发现厂房买受人是最大债权人张某,而张某与公司老板郑某有亲属关系。回到单位,她立即向领导汇报,建议调查该公司所有民事案件。调查发现:同一时期该公司竟有24件作为被告的案件,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且都是民间借贷纠纷,均以调解结案,这一现象十分反常。“虚假诉讼!”这四个字瞬间在她脑中浮现。
盛月育抽出这24件案件重点审核,对每本卷宗、每张往来凭证、每个签名都仔细核对。她和同事冒雨到公司周边走访,了解到公司名义上已归张某所有,实际仍由原老板郑某经营。至此,虚假诉讼的轮廓愈加清晰……
“如果涉嫌虚假诉讼,那么该案就不仅是民事案件,还涉嫌刑事犯罪。”她在心中暗忖。在向院领导汇报后,盛月育和同事走访公安机关并推动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双方达成一致:针对虚假诉讼,双方应相互配合、重拳打击。
经查,案件中的确存在完全虚假、扩大债务虚假诉讼等情况。盛月育随即对民事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为节约司法资源,针对纯虚假的7件诉讼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均获法院改判;针对扩大债务的虚假诉讼案件,告知执行局在执行中挤掉金额水分。郑某与张某最终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刑。工作回访时,当地法律工作者表示:“经过这个案件,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社会风气都好了很多。”
这样的“较真”,在盛月育的办案经历里是常态。她常说:“民事行政检察官的‘铁肩’,就是要扛住压力、顶住诱惑,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哪怕案件再复杂、阻力再大,只要有疑点,就要查到底。”
极致打磨 在淬炼中成长为“三标兵”
盛月育的办公柜里,一叠红色荣誉证书整齐码放:她不仅多次获评“全省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全省优秀检察官”,更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同时摘得“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指导性案例撰写竞赛标兵”与“全省检察业务标兵”称号,成为全省检察系统的“三标兵”。
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持续十余年对专业能力的极致追求。
检察机关的业务竞赛,向来是检验干警业务素能的“试金石”。盛月育将竞赛视为“必修课”——在她看来,业务竞赛不是“竞技场”,而是提升自我的“练兵场”。“备赛是重塑法律知识体系的过程,参赛能见识顶尖选手的思维方式,赛后总结更能精准找到短板。”初次参加业务竞赛时,因办理案件数量有限,对复杂案例的分析不够深入,竞赛“新兵”盛月育首战折戟。
“知道哪里弱,才能补得准。”她把竞赛暴露的问题逐条记下:“民事执行监督程序不够熟悉”“行政争议化解思路单一”……此后她抱着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逐章“啃”,把典型案例拆解成块反复研究。为将一条条法律法规内化于心,盛月育几乎每天都“泡”在书籍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将各类案件的优秀文书、案卷、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并学习,办公桌上的业务书籍都被她翻起了卷边。面对生疏的法律术语,她像蚂蚁搬家一样反复摸索;面对复杂案情,她先厘清案件事实,归纳案件疑难点,再进行逐个分解……
日复一日的坚持与打磨,最终让她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成长为行政检察和指导性案例撰写领域的“双标兵”。
如今的她,已从当年的“新兵”成长为“专家”。但她始终记得前辈的话:“法律在变,案件在变,民事行政检察要管的事越来越宽,停下学习的脚步,就守不住公正的防线。”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