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李忠刚 孙笑妍
在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调解室里,总能看到一位头发泛白的老者,时而伏案写字,时而组织调解。
他就是该院退休返聘的法官张立宝,现任该院的特约调解员。扎根林区基层法庭30余年,张立宝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风土人情。退休返聘为特约调解员后,他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初心丝毫未减。
“咱们办案子,不能只坐在办公室里看卷宗,得去现场看看实情,心里才有底。”这是张立宝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前不久,一名14岁少年在小区内坠入窨井受伤,事后,物业公司与供热公司却因责任划分产生分歧,导致少年无法获得医疗费赔偿。案件诉至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后,该院决定让张立宝组织先行调解。
收案后,张立宝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决定去现场摸摸实情。
勘查那天,他围着窨井仔细查看周边的防护设施,又向小区居民和维修工人了解情况。在翻阅事发后的维修记录时,张立宝捕捉到了破局关键:少年坠井后不久,物业公司曾对涉事窨井进行过紧急维修。这一细节,直接锁定了关键事实——该设施的日常管护、隐患排查及安全警示,依法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随后,张立宝把双方叫到了调解桌前。他一边给少年的监护人倒上热水安抚,一边给物业公司负责人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窨井等设施必须及时检查维修、消除隐患。在未做好防护警示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害,你们存在明显过错。”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当场一次性给付赔偿款,并表态后续将全面排查园区内所有窨井及地下管线设施,补齐安全防护短板。
“法官不仅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还帮助小区消除了安全隐患。”受伤少年的监护人对张立宝竖起大拇指。
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像张立宝这样带着丰富审判经验与群众智慧重返基层的退休法官还有很多,他们把调解桌搬到群众“家门口”,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3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银发法官”参与调解案件1139件,占两级法院调解案件总数的78.6%,他们用熠熠生辉的“银发力量”,书写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