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刘敏敏
“此次晾晒讲评,我们一定要把问题找准确,原因讲清楚。”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一楼会议室里,检察法律文书晾晒评比活动一开场,主持人便开门见山、直指要害。
秋分时节,正是农家“晒秋”的时候。而在陕西铁检分院的这场特殊的“晒秋”上,被公开晾晒的是一份份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和检察建议书。
“晒”的前提是敢“晒”。活动前,经过前期初评、复评,一份份已作匿名处理的法律文书在大屏幕上被公开展示。
台下,陕西铁检分院各业务条线负责人的目光齐聚屏幕,对5份优质文书、1份基本合格文书、2份不合格文书逐案现场讲评。
PPT一页一页翻过,红色方框标注的内容格外清晰,有的“亮眼”,有的“刺眼”。
优质文书好在哪里?现场点名表扬。
“这份一审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文书格式规范,证据审查、事实认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细致全面,准确归纳争议焦点。”
“这份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对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有理有据,释法说理充分,办案效果较好。”
问题文书不规范在哪里?也被一一指出。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没有规范引用法律条款,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说理部分还不够精准。”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存在缺漏项,审查认定的证据没有一一罗列。”
有人红了脸,有人频频点头,有人奋笔疾书记在“错题本”上。
“很羞愧!问题被一条条圈出来,照出了自己的业务短板。”一位被通报的检察官坦言,“但这更是一次难得的自我提升机会。与其怕晾晒,不如把每一份文书都打磨成经得起晾晒的标杆。”
受邀参加活动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对本次法律文书活动进行现场点评。
点评环节,也是“辣味”十足,不绕弯、不护短。
“法律文书制作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如事实认定和证据分析存在脱节、引用法条不规范、存在语病和标点符号错用等细节问题。”
“释法说理充分是检察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之一,但从晾晒情况看,个别法律文书的质量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还有差距。”
点评“找茬”不是目的,“琢玉”才是初心。
刘军,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一位从事检察工作已近20年的检察官,参加这样的讲评会还是第一次。他感慨地说:“法律文书不会说话,但每一个字都展示着检察机关的形象。文书质量,不仅连着办案质效,更连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感受。”
“受邀全程监督这场讲评会,我感受到检察机关不护短、不遮掩的坦诚。”陕西省人民监督员刘青峰说,“这样现场晒、现场评,晒出了压力,也晒出了公信。”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在总结讲话时表示,检察法律文书不仅是公正司法的直观体现,也是办案质量、专业水准和司法作风的重要体现。要更新办案理念、坚持分类施策、聚焦证据标准、强化释法说理、严格审核把关、提升专业素能,形成比规范、比质量、比说理、比精品的良好氛围,加力促进文书质量、办案能力双提升,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