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激活“银发动能”推动实质解纷

  今年3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禹枫调解室”,选聘6名审判经验丰富、群众认可度高的退休法官常驻诉讼服务中心,专职开展二审案件全流程调解,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注入“银发动能”。
  针对二审卷宗移送周期较长的问题,蚌埠中院进一步优化案件流转机制。对适宜调解的上诉案件,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完成缴费后,一审法院可先行移送上诉状、一审判决书等核心材料,不必等待纸质卷宗装订完成。“禹枫调解室”法官同步开展审前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不再移送卷宗,有效缩短办案周期。自3月10日启用以来,“禹枫调解室”已成功调解案件60件。
  在一起无接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中,被告不服一审作出的七万余元判决,提起上诉。“禹枫调解室”法官细致梳理案情,厘清争议焦点,结合当事人经济条件开展疏导,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经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三万元赔偿协议,案件从移送材料至调解办结仅用时20余天。
  今年以来,蚌埠中院坚持全链条调解理念,探索推行“审前分流、判后接力”工作模式,对庭审结束后尚有和解可能的案件,移交“禹枫调解室”进行“二次会诊”,持续跟进矛盾化解工作。在一起标的额8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突出,庭审后就开票、付款顺序产生分歧。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案件尚有和解空间,移交“禹枫调解室”处置。退休老庭长居中协调,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涉案工程款顺利兑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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