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 刘练军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需要深入领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内涵,精准把握体系完善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制度屏障。
作为人类制度反腐新范式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轫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应对我国长期存在的监督力量分散、监察覆盖不周和纪法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通过系统性改革整合既有监察资源,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在于创设了一个全新的反腐败专责机关——监察委员会,其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与西方国家传统反腐模式相比,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高度契合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与发展需求。
  第一,确立了政党中心主义的制度反腐模式,呼应了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的本质要求。西方反腐模式植根于权力分立理论,依赖于国家机关间的分权制衡;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则以马列主义国家学说为根基,坚持国家权力统一前提下的科学分工,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目标与中国式现代化有机统一、同向发力。
  第二,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构建双重规范的反腐运行模式。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反腐模式大都单纯依赖于国家法律,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作为双重规范基础,通过纪法贯通机制使之得以顺畅运行,契合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反腐现实需求。
  第三,锚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服务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核心追求。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使命,最终目标是保障全党上下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伟力在于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持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脱贫攻坚到科技创新、从共同富裕到高质量发展,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贡献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实践伟力。
  2018年修宪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颁布实施监察法,实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制度建构。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督模式中存在的监督主体分散、覆盖范围有限等结构性难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廉洁高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框架,为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早期战略任务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9年至2021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完善阶段,其重点任务是聚焦提升监督治理的系统效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性监督形式,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形态的贯通协同,创新构建“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机制,形成多元协同的监督治理格局。针对脱贫攻坚收官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执纪问责,精准整治基层“微腐败”与形式主义问题。同时,通过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打通监督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层治理根基。
  2022年至2023年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护航高质量发展阶段,重心是实现监督方向与中国式现代化核心目标的精准对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一时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度契合这一战略导向。监督工作重心聚焦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偏差问题。针对金融、国有企业、房地产等领域的系统性风险隐患,深挖彻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维护经济金融领域的安全稳定。
  2024年至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划的承启阶段,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攻坚任务。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共同富裕、乡村全面振兴等现代化核心任务,开展靶向式、精准化监督,推动国家顶层设计向地方实践转化落地。同时,在意识形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构建全链条监督机制,深化对金融、国企等领域风险的排查整治,切实以监督效能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新征程中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之道
  “十五五”新征程是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五年。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备程度与运行效能,直接影响“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落地成效。实践中,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监督覆盖、资源配置、技术赋能等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结构性短板。唯有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精准施策,以系统思维优化升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能为“十五五”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的现实需求。
  第一,坚持“补空白”与“强协同”双轮驱动,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覆盖”的新征程愿景。针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薄弱问题,推行权力运行清单化管理,细化村(居)级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流程,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人员联动、信息共享、成果互用”,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政策落地。另外,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治理难题,加快出台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条例,将虚拟货币交易、跨境利益输送、算法寻租等新型腐败纳入监管范畴,明确认定标准与处置程序。
  第二,实施“重心下移、靶向聚焦”优化策略,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发展目标。纵向维度上,县级以下基层监督机构面临“编制紧、人才缺、技术弱”的现实困境,需通过编制倾斜、经费保障、设备下沉等举措,配置专业化队伍与移动监督终端,强化县域经济发展等领域的监督,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横向维度上,东中西部地区专业监督力量存在明显差距,可构建“东监西助”帮扶机制,由东部省市与中西部地区建立结对关系,共享监督数据与算法资源,组建跨区域联合监督组,进一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大局。
  第三,强化技术赋能和队伍建设,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创新驱动”的发展需要。技术层面,整合财政、人社、金融、科技等部门数据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督数据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孤岛”壁垒;针对中国式现代化“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地位,专项搭建科技创新领域监督子平台,监测科研经费使用、科技成果转化等环节的权力运行;研发腐败风险智能识别系统,运用机器学习算法监测异常资金流动与权力运行偏差,实现监督预警的实时化、精准化。队伍层面,针对市级以上干部重点提升金融腐败查处、数字技术应用、科技领域监管等专业能力,通过高校定向培养、骨干帮带传承等模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既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护航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战略举措。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系统思维补齐监督短板、以改革创新提升监督效能,才能够以更加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筑牢纪法屏障,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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