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曾 慧 苏银华
初秋的北京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景色如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共同设立的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于2026年8月在此启用。9月18日,一起涉及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在这里开展巡回审判,成为一堂环境保护的生动“公开课”。
“基地将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为环境资源案件提供生态修复实践场所的同时,也为社会普法教育搭建起全新平台。”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莹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该基地将引导当事人履行修复义务,变“破坏者”为“修复者”;法院在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近年来,房山法院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法庭刑事、民事、行政三审综合办理机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同时强化府院协同、跨域司法协作,做实司法为民,以多元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
惩治保护并重
房山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过程中,既坚持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也坚持恢复优先,推动受损生态得到实质修复,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保护双向发力。
在一起污染环境案中,被告人张某等人非法倾倒垃圾,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房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10个月等刑期,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张某等人对清除污染、修复生态费用等承担1.4亿元的赔偿责任。
司法的温度,不仅体现在严厉惩戒,也体现在对轻微违法者的教育挽救。张大爷曾在禁猎区架设粘网猎捕22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张大爷与区园林绿化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承诺悬挂50个生态鸟巢、50个昆虫旅馆,并开展为期3年的巡林护林工作,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害。考虑到张大爷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2026年春天,张大爷将一个个“昆虫旅馆”“生态鸟巢”仔细挂上枝头,如期履行了全部生态修复承诺,完成了从“捕鸟人”到“护鸟人”的身份转变。
“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不能止步于追究责任,更要着眼于生态修复。”房山法院副院长沈波介绍,2023年8月,该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综合办理机制,对环资案件快审快结快执,逐步构建起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在审理环节,房山法院坚持修复优先理念,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作为裁判核心考量,明确修复标准、修复方案、验收方式和履行期限,探索多元化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引导行为人从“污染者”向“修复者”转变。
强化协同联动
生态环境保护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面对污染案件跨区域、隐蔽性强、刑民行交叉突出的现实特点,房山法院强化内外双向联动,对内理顺审判执行闭环,对外深化府院联动、跨域司法协作,推动生态保护握指成拳。
“以前各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司其职、‘单打独斗’,现在相关部门从源头防护、会商修复措施到跟踪回访,均建立起协同联动机制。”沈波说,该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的“房山好邻居”环保志愿服务队,被评为首都“优秀环保公益组织”。
记者了解到,立足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特点,房山法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部门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府院联动框架协议,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此外,房山法院通过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健全生态修复执行回访制度,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后续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生态修复专款专用,形成司法裁判与社会共治的闭环体系。
“现在这一片环境特别好,水清岸绿。”站在房山区大石河河边,当地村民向记者热情介绍河道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2024年,房山法院执行了一起倾倒泔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据判决内容将被告单位赔偿的款项用于河流生态修复,并与区生态环境局沟通配合,确保治理到位。
作为北京五大水系之一的拒马河,地跨房山和河北省涿州、涞水三地,流域水环境对京津冀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房山法院牵头召开拒马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司法协作研讨会,同时搭建“跨域共享法庭”“跨域合议庭”交流平台,聚焦流域污染、资源开发等疑难法律问题同堂研讨,不断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模式。
打造普法矩阵
近三年,房山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90件,其中涉生活环境污染治理类案件占比近51%。为进一步让环保理念走进群众,房山法院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通过巡回审判、特色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经鉴定,涉案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3.05万元。”9月18日,被告人刘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房山区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开庭。来自房山区学校的30余名学生到场旁听。
“老师,我知道麻雀也不能随便抓”“如果我看到小鸟受伤了,可以把它带回家养伤,等养好后再放回大自然吗”……庭后,法官为同学们带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第一课”,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逐一讲解。
“打鸟、挖矿、售卖动物标本、非法倾倒垃圾,这些都是老百姓身边的鲜活案例,背后承载着我们守护生态平衡的司法实践。”长沟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刘婷婷说,为了让老百姓认识到这些身边小事背后的大道理,法庭把庭审搬到了生态公园、村委会等这些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倡导的绿色、多样、可持续生态理念。
同时,房山法院打造多元普法矩阵。依托“不会演剧场”普法品牌,走进十渡景区,以情景演绎的形式,把非法捕猎、随意排污等法条转化成通俗小故事;开设生态法治课堂,面向红领巾成长营的少年儿童讲解生态环境法典,在孩子心中种下生态保护的种子。近三年,房山法院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2次,参与群众千余人次。
齐莹表示,房山法院将持续推进审学研一体化建设,培育环境资源复合型审判人才,同时持续做实恢复性司法,深化多元协同保护,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实效,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守护好绿水青山,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