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市法院守护本土文艺创作成果

  □ 本报记者 徐鹏
  
  一首以玉树风土人情为主题的原创歌曲,在历经8个月反复打磨后尚未公开发布,却意外出现在短视频平台上。为此,一起涉本地知名歌手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至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近日,该案在法院主持下成功调解,同为玉树籍的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原告系玉树市本地小有名气的创作型歌手,出于对家乡的热爱,倾注心血创作了一首以本市风土人情为主题的原创歌曲。为追求高品质制作,原告专门聘请了四川省知名音乐人进行编曲,前后历经8个月反复打磨完成创作。然而在后续录音过程中,原告对录制效果始终不甚满意,遂暂缓发行计划。
  一次偶然的机会,原告在刷短视频时发现,自己尚未公开发布的歌曲竟已被他人抢先发布。经核实,擅自发布该歌曲的是玉树市另一知名歌手。该歌曲在平台发布后获得较高转发量。
  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侵犯其著作权,遂向玉树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玉树市法院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保障,且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本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艺工作者,案件处理结果对当地民族文化创作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主动介入,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从法理情层面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律层面,法官向被告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在情理层面,法官引导双方念及同乡之谊,以理性平和的态度解决争议;在实效层面,法官向双方客观分析诉讼成本与调解效率,引导双方寻求共赢方案。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与耐心沟通,被告深刻认识到自身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版权转让费用,原告将歌曲完整版权转让给被告,双方就此事再无纠葛。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玉树市法院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以司法之力守护本土文艺创作成果、优化文化环境的典型案例,为本土文艺创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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