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跨境腐败法的时代价值


  □ 吴建雄 (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反跨境腐败法草案进行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共六章四十七条,系统划定了我国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边界、职责机制、国际合作路径、企业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体系,标志着我国反跨境腐败专门立法迈出重要一步,反腐败涉外法治建设开启新的发展篇章。反跨境腐败法作为我国涉外腐败治理的基础性专门法律,植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度融入国家治理、对外开放与国家安全的整体制度架构,兼具国内治理规范与国际合作准则双重属性,其立法创制具有多重标志性的时代价值。
保障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举措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经济全球化纵深发展、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跨境腐败不仅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扭曲资源配置,更直接损害我国对外开放的整体形象,动摇经济长期发展根基。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正是以法治方式规范跨境经营行为、优化跨境营商环境、保障开放型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制度举措。
  进入新时代,我国坚定不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倡议硕果累累,对外投资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但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起步较晚、合规经验相对不足、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为争夺海外项目、获取市场资源,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最终酿成严重后果。实践证明,以投机取巧方式获取的短期利益无异于饮鸩止渴,唯有依法合规经营才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立身之本。
  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将为跨境经营活动划定清晰的法律红线,也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的制度指引。一方面,法律明确企业海外经营中的廉洁合规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其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风险防控”转变,助力我国“走出去”企业成为廉洁合规的“国际形象大使”;另一方面,法律也对“引进来”的外资企业跨境腐败行为予以规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规范经营,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对跨境利益输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法律规制,这部法律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跨境流失,维护国内经济安全与市场秩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制度依托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方略。跨境腐败具有跨国特征,兼具腐败违法犯罪与涉案人员跨境逃匿双重属性,是腐败治理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与难点领域。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将国内腐败治理与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度衔接,为一体推进“三不腐”向跨境领域延伸、构建反腐败全链条闭环治理提供制度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腐败活动的跨境化趋势愈发凸显。部分腐败分子通过境外转移资产、外逃隐匿等方式逃避惩处,跨境利益输送链条更具隐蔽性,对传统国内腐败治理模式形成挑战。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是跨境腐败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义务的大国担当。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将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政策主张转化为刚性法律规范,完善了追逃、追赃、防逃的法律机制,明确了跨境腐败案件办理的国际协作程序,有助于提升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在跨境治理领域落地见效,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奠定法治基础。
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权益的战略屏障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安全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一方面,个别西方国家将反腐败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滥用“长臂管辖”干涉他国内政,将反腐败作为遏制他国发展的战略武器;另一方面,跨境腐败与跨境洗钱深度交织,新型犯罪形态不断涌现,对国家金融安全与发展利益构成现实威胁。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战略举措,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权益筑牢法治防线。
  从维护国家主权与政治安全维度看,我国须加快完善涉外反腐败法律体系,以国内立法的形式明确反制规则与应对路径。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将为我国反制外国单边制裁、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提供法律依据,是保障我国对外开放安全、抵御外部政治风险的重要制度屏障。
  从维护国家发展与金融安全维度看,当前跨境腐败与跨境洗钱呈现深度融合态势,衍生“离岸空壳公司+虚拟货币嵌套”的新型犯罪模式。这类犯罪依托离岸公司的身份隐匿特性、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无国界流转优势,结合混币技术规避资金追踪,突破了传统地域监管与账户监管的边界,不仅让腐败资产流向更难核查,也对跨境数据共享、区块链溯源、全球监管协同等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直接威胁国家金融安全与经济发展利益。反跨境腐败法精准聚焦跨境腐败与洗钱交织的新型犯罪特征,针对嵌套式洗钱、自洗钱等行为制定专门规制条款,有助于斩断跨境腐败与洗钱的利益链条,提升我国对跨境腐败资产的监测、追踪与追缴能力,切实守护国家发展权益与金融安全。
完善反腐败国际话语体系的大国担当
  全球反腐败治理是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国际反腐败话语体系与规则制定权主要由西方国家主导,其背后隐含着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与双重标准,难以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是中国特色反腐败法治体系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为完善全球反腐败话语体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反跨境腐败法立足中国反腐败实践经验,既吸收全球反腐败治理的有益成果,又坚持独立自主的法治立场,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腐败治理模式。这部法律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立场相统一、国内治理与国际合作相协调、惩治腐败与保障发展相结合,打破了西方所谓“反腐败标准”的话语垄断,证明了反腐败法治模式的多样性。反跨境腐败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核心原则,反对双重标准与单边制裁,主张通过多边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腐败,这一价值取向契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为全球反腐败治理提供了新的价值标杆。
  反跨境腐败法也是我国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义务、推动公约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国内实践。通过专门立法完善跨境腐败治理体系,我国以实际行动践行多边主义,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不仅提升我国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更向世界展现了中国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大国担当。随着法律的实施与完善,中国将进一步依托自身法治实践,推动全球反腐败规则朝着更加公平、包容、有效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廉洁动力。
  反跨境腐败法的创制,是新时代我国反腐败斗争向跨境领域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是法治中国建设在涉外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这部法律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从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完善全球话语体系四个维度,彰显了鲜明的时代价值与深远的战略意义。可以预见,反跨境腐败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我国反腐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助力、为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驾护航、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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