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洁
平安,是发展之基、民之所盼。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事关事业兴旺发达、事关人民美好生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一段时间以来,面对人民群众对国泰民安的基本愿望和新时期犯罪形态的变化,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检察机关重任在肩。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建立反恐怖反分裂检察办案协作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捍卫政治安全,始终被摆在检察工作首位。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自2023年开展打击涉缅北电诈专项工作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链条惩治电信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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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为代表的集中遣返涉诈人员批准逮捕4.8万人,提起公诉4.7万人,明家、白家犯罪集团共16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雷霆手段,还体现在守护社会安宁、回应群众关切的每一个瞬间。
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驾车冲撞行人的樊维秋、校园持刀杀人的徐加金等极端恶性案件凶手,震慑犯罪、安定人心;打击治理拐卖人口犯罪,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在持续严厉打击传统毒品犯罪的同时,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的研究和惩治力度;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高效化解劳资矛盾,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成效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积极推动犯罪治理工作
在始终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的同时,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犯罪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之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日常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规范适用这一制度,释放出越来越积极的犯罪治理效能。
数字为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自2020年以来持续保持在80%以上,意味着超过八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状态下接受起诉、审判并服刑改造,有效促进服判息诉、修复社会关系。
要惩治已然,更要防患未然。制度创新之外,司法的智慧与法治的权威也体现在对多发犯罪的系统治理与源头预防。
酒驾、醉驾治理备受社会关注。自醉驾入刑以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醉酒危险驾驶典型案例和政策解读,严格区分醉驾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犯罪。
随着互联网触角延伸至社会每个角落,网络生态治理已从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演变为复杂的社会治理课题。为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打击治理行动,织密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法网;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先后出台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既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更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保障。
在加强和规范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这一环节,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格把握捕诉标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不捕率、不诉率总体保持平稳。
在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原则,开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以刚性监督确保裁判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不仅是对案件进行监督,对人的监督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之一。检察侦查权,就是检察机关手中一柄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利剑。
2025年,最高检经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在刑事执行检察厅加挂“检察侦查厅”牌子,标志着检察侦查迈入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阶段,各地检察机关也相应建立了检察侦查机构或者办案团队。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总要求,2025年全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441人,有罪判决率达99.5%。
唯笃实,方能行稳;唯实干,方能致远。从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到运用刑事政策推动犯罪治理,再到以全流程闭环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全国检察机关在日复一日的真抓实干中,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精准有力举措护卫国泰民安。
新征程上,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厚积法治之势,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