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道平
今年初春,我陪同外地友人,再次来到万州大周镇长江边的“水中森林”——这里是我们的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漫步林中,远眺山峦,近观江水,江风徐来,鸟鸣时闻,友人不禁连声赞叹:“太美了!”此情此景,正应了当年重庆万州法院赠给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那首诗:“华夏大地春光好,晓风拂柳白鹭翱。丽水绿杉江中生,美景三峡司法保。”
这片林子始建于2016年,那年,我刚好调入万州法院。这10年,我见证了林子的成长,过去的小苗在茁壮成长,林子变成了茂密森林;同样,也见证了万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事业的蓬勃发展,4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场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环资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副庭长王翔荣获“2024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重庆好人”“重庆市岗位学雷锋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然而,谈起万州法院的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反复琢磨,感觉应该是少了一个名。我心里慢慢生出一个念头:我们是不是也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态环境司法品牌,就像一个人应当有一个名字一样,才有辨识度。
为了这个念头,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有空闲,我便会想这件事。一天,在去大巴山巡回审判的路上,坐在车里,望着车窗外疾驰而过的青山绿水,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万川青绿”四个字,一时很兴奋,第一时间分享给同车的同事们,大家亦觉甚好。万川青绿,既是眼前的美景,又是生态环境司法的职责所系——千万座山川青绿,意为生态美丽。同时,万州因“万川毕汇、万商云集”而得名,“万川”代表万州法院,“青绿”代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光有个名,相当于只有一个壳,还须有内涵去充实。这自然只是我的一点设想,尚未成形,但回顾万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历程,我试着用“五色笔墨”描一幅画——红色铸魂、青色守底、绿色赋能、银色严管、金色惠民。我想,这五色铺展开来,便是一幅“万川青绿”。
红色铸魂,是这幅画的底色。党建引领生态环境司法,融在每一件案子的审理中。印象最深的是,2024年王翔受“感动重庆十大人物”表彰后,在院里法晖沙龙大讲堂上分享的一句话:“我们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在守护为民初心。”这句话被好几位青年同事记在工作笔记的扉页。
青色守底,是最吃功夫的一笔。那件巫山千丈岩水库污染案,至今想起来仍觉不易。一个跨省饮用水源地污染案件,案情复杂,涉及多方利益。经反复研判,最终判决污染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这个案例先后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典型案例。
在长江边种中山杉,最初有人不理解,说水一涨树就淹了,白费力气。我们偏要试试。从2016年起,在消落带陆陆续续栽下了6万余株中山杉,建成“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如今那些中山杉挺过了一次次蓄水,扎根江岸,引来不少游客。民宿老板们说:“原来绿水青山真能生钱。”我想心中的那抹“绿色赋能”,大抵就是这样。
银色严管,在我心里连着另一个词:协同。这些年,我们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了18项协作机制,又与长江流域及川陕渝多地法院签署协作备忘录,共建生态环境司法共治平台。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次联动长江沿线14家法院坐在一起,把各自的环资审判成果汇集到万州展出。一位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的同行说:“长江大保护,携手同心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金色惠民”是要让生态司法守护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惠民金色。有一次在雪宝山审理一起案件,旁听的村民后来悄悄告诉我:“以前觉得砍几棵树不算啥,听了庭审才晓得,这是在断子孙的路。”那一刻让我更加明白,“万川青绿”的意义,不在于办了多少案子、种了多少树,而在于让更多的人相信——这片山水,值得我们用心去为后人守护。
长江水日复一日从万州城中流过,把岁月磨得温润。不同的是,这里的江风里多了生态环境司法的温度,也多了群众口中那句“你们法院种的那些树,真是好”。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心中“五色笔墨”绘写“万川青绿”的最好注脚。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