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均衡化特色化便民化发展

实地探访“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天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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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张驰 范瑞恒
  
  在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5月公布的全国首批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中,天津市两家人民法庭入选,分别为北辰区人民法院青光人民法庭和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法庭(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法庭)。
  青光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辖区面积1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20万。辖区覆盖全市最大的城市保障房片区、大型批发市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矛盾纠纷复杂多样。
  融资租赁法庭是全国首家以融资租赁命名的专业化人民法庭,主要负责审理滨海新区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与保理纠纷,以及一方主体为融资租赁公司的案件,其中融资租赁、保理案件占全市受理此类案件总量的90%以上。
  两家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专业审判提效与基层治理赋能同频推进的工作态势。2026年8月6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这两家“枫桥式人民法庭”,实地探访人民法庭建设的“天津样本”。
司法服务直达群众
  8月6日早上9时许,记者在青光法庭看到,锦旗、牌匾、新闻报道截图、一线工作影像等串联起完整的工作脉络:法官进入农贸市场排查商户纠纷隐患,便民工作站就地接待来访群众,“司法便民大篷车”穿梭在村镇街巷。
  “人民法庭处在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提前介入、源头疏导,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青光法庭庭长王伟轩说。青光法庭结合当地特点,创新推出“深融入、精解纷”工作法,把“司法便民大篷车”开到村头社区,在居民家门口开设流动法庭,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王伟轩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案例。去年,辖区内一户农业设施大棚出租人因被承租人拖欠租金,一纸诉状将7名承租人告上法庭。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7名被告均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但短期内经济压力较大,且地里农作物长势正旺,一旦收回大棚,农户前期投入将化作乌有,出租方亦面临设施闲置、资金难追的困境。
  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法院将工作重心放在纠纷实质性化解上。工作人员先后5次组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一方面向出租方讲明农户的经营困境与履约意愿,引导其放宽期限、减免部分违约金;另一方面向农户释明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督促制定可行还款计划。最终,双方就租金给付方案达成一致,7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促成解决之后,法庭还帮助被告对接批发市场寻找销路,实现资金回笼,推动双方协议切实履行。
  “司法便民大篷车”则将司法服务融入百姓生活。
  “种子买得咋样?合同签了没”“生态环境法典要了解,焚烧秸秆可要不得”……今年春耕时节,“司法便民大篷车”开到田间地头,法官与农户围绕农资采购、合同签订、生态环境法典新规及秸秆禁烧要求等内容细致交流。针对农户反映的卖粮款拖欠、土地边界纠纷等困扰,干警结合法律条文与审判实践,给出专业指导,提醒农户签订书面合同、留存维权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青光法庭积极搭建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
  2021年以来,聚焦不同地域特点和司法需求,青光法庭设立4个便民工作站。针对韩家墅村、青光村农贸经济发达的特点,定期深入企业、商户开展专题普法,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结合保障房片区邻里纠纷高发的特点,加强与街道、社区之间的联系,定期开展普法宣讲、联合调解工作。
  青光法庭内设立“多元解纷调解室”,邀请退休法官、人大代表、村居干部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积极吸纳乡贤、高校教师、综治干部等加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队伍,辅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指导作用。
深耕专业领域审判
  8月6日下午2点30分,记者刚来到融资租赁法庭,便看到一场融资租赁企业司法需求及司法审判保障座谈正在召开。原来,是东疆产融服务促进局邀请法庭,为入驻融资租赁企业宣讲服务保障举措。
  座谈现场交流热烈。融资租赁法庭副庭长刘紫琪结合大量审判实例,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逐项拆解回应:从司法管辖的适用标准到财产保全,从设备类租赁物的司法认定到租赁物取回,从证据材料的整理要点到案件审理的周期预判,一项一项讲清楚法律规定。
  这样的座谈,在融资租赁法庭早已成为常态。刘紫琪向记者介绍,法庭建立了规范化的府院联动服务机制——不单独接待企业、不沟通具体个案,由东疆产融服务促进局统一收集企业诉求,把法庭审判实践中总结的行业共性风险、裁判标准批量传导给企业。
  《关于防范物流领域车辆融资租赁风险提示书》《汽车融资租赁承租人风险提示书》……在融资租赁法庭一楼大厅,记者看到不少风险提示的小册子。融资租赁法庭法官周睿介绍,针对行业普遍关注的租赁物取回等高频纠纷点,法庭专门编制了指引手册,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可落地的操作指南,引导企业在展业之初就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流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
  据介绍,融资租赁法庭依托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整合诉讼、仲裁、调解、赋强公证4类资源,打造多元解纷新格局。11家专业解纷组织入驻该中心,构建“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裁判”的全链条纠纷解决体系。4年来,共为相关企业节约诉讼成本近百万元,让大量纠纷在诉前高效化解。
优化法庭总体布局
  在天津,还有不少各具特色的人民法庭。
  武清区人民法院设立京津产业新城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宝坻区人民法院林亭口人民法庭挂牌环境资源法庭,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方式;宁河区人民法院苗庄人民法庭挂牌涉农专业法庭,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创新打造产业链研判、供应链保障、品牌链守护“三链闭环”工作法,服务保障红瑶甘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这些定位不同、特色鲜明的人民法庭,是如何立足自身场域搭建解纷体系、释放治理效能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杨宇介绍,天津法院坚持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总体布局。一是突出均衡化发展。综合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要,结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信息化发展状况等因素,在11家基层法院共设立85个人民法庭,其中城区法庭18个、城乡结合法庭36个、乡村法庭31个,基本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
  二是突出特色化发展。统筹把握人民法庭的综合性与专业化,在坚持综合性的基础上,聚焦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设立融资租赁、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23个专业法庭,建立家事、物业服务、交通事故等专业审判团队60余个,大力提升类型化案件专业化审判能力水平。
  三是突出便民化发展。在市内六区法院和人民法庭辖区范围内的社区、村镇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法官工作室(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派出法庭,构建以巡回审判为点、人民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全覆盖、集成化的司法服务网络。
  “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杨宇说,今后将立足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司法需求,推动人民法庭在服务重点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发挥更精准的职能作用,持续夯实基层司法服务根基。
制图/高岳  

  图① 2026年5月13日,青光法庭干警走进乡村宣讲民法典。
孙雨君 摄    
  图② 2026年8月6日,融资租赁法庭法官通过网络调解一起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范瑞恒 摄    
  图③ 2026年5月15日,青光法庭以“司法便民大篷车”为载体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孙雨君 摄  

  点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长华:
  天津市共有2个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中,青光法庭积极搭建“法庭—便民工作站—流动法庭”立体化司法服务网络,完善“一庭三所”联动机制,设立“多元解纷调解室”,壮大多元解纷队伍,打造“司法便民大篷车”服务品牌,将“流动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融资租赁法庭紧密结合融资租赁产业特点,成功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专业审判保障、规则引领示范”的多元共治新格局,企业纠纷解决方式更加多元,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东疆模式”。
  聚焦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下一步,天津法院将始终把人民法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示范,锚定职能作用,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审判质效和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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