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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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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苏1183民初7160号
徐贞斌、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6)辽0922民初2598号
柴万友:本院受理原告郑海龙诉被告柴万友、王军、王金、钱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后新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海南琼中大泽林农畜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有忠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至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琼中劳人仲裁字〔2026〕第27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琼中县汽车站对面,国兴大道197号三楼,联系电话:0898-86231511),逾期视为送达。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董磊、付琳: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1435号,申请人山西鑫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董磊、付琳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文件,10日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珠海鼎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1434号,申请人山东极视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珠海鼎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武汉马奇朵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峰。本委受理周满与武汉马奇朵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6]54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马奇朵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1月9日上午10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省建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进。本委受理汪海兵与湖北省建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6]57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湖北省建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1月4日下午3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长宽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本委受理彭波与武汉长宽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6]76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长宽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1月10日下午3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劳人仲案字〔2025〕222号
黄冈市权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贺绍泉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黄劳人仲案字〔2025〕222号),申请人要求:裁定申请人贺绍泉与被申请人黄冈市权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并请求贵委员会裁定贺绍泉自2022年2月起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申请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11月6日上午9时到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6号二楼一号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孙文德、曲淑琴:你户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案,本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户自2003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在家庭经济状况、人员情况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法定保障条件的情况下,采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的方式,违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违规领取低保金累计人民币60500.55元(大写:陆万零伍佰元零伍角伍分)。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扎民追告[2026]1号《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户作出如下处理:责令你户限期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人民币60500.55元(大写:陆万零伍佰元伍角伍分)。你户自本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正式行政处理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扎兰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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