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说出来不丢人

  □ 王嘉晨
  
  我是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也是“法护青苗”少审团队的一员,“法护青苗”取意于“以法为壤,护苗成荫”,由刑事法官和家事法官共同组成。我们不是坐在审判台上的“高冷法官”,而是一群愿意蹲下身来,认真听孩子们说话的“护苗人”。
  从事刑事审判这些年,我见过许多“花蕾”和“青苗”尚未绽放就被风雨摧折,也致力于守护那些受到伤害和迷失方向的孩子,让他们重新在阳光下奔跑。但是有一类案件,我每次翻开卷宗,都会心头一颤——那就是猥亵儿童罪。
  甜甜是我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受害人,才刚满10周岁。周末,妈妈带甜甜去超市购物,把她放在游乐区里玩滑梯和海洋球。被告人王某,四十多岁,周围孩子都叫他“王老师”。那天下午,王某用手机游戏把甜甜哄到超市的角落猥亵了她。事后,甜甜非常害怕,也曾犹豫过要不要告诉家长,但是想到学校的法治课上老师讲过:遇到侵害,要大胆说不!最终,甜甜选择将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家人立刻报了警。
  法庭上被告人仍声称“我没有伤害她,就是看她可爱摸了一下”。那一刻,我比任何法条都更清楚地知道,猥亵儿童罪的可怕,从来不是肉眼可见的伤痕,而是对一个孩子安全感的摧毁,她们以后不会再轻易信任别人。最终,因王某系累犯,法院依法对王某从重判处。
  甜甜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她选择了将罪恶曝光,防止了进一步的侵害。而有一些受害人却是沉默的,宁愿在遭受侵害时把秘密深埋心底,也不愿再揭开结痂的伤疤,可往往面临的是更严重的后果。
  近两年法庭收到的另一类案件,让我更加不寒而栗。小文是一名11岁的女生,她在某社交App上认识了一个外省的网友,网友每天陪她聊天,给她点外卖、零食,买游戏皮肤,甚至还送她手机。后来,网友提出想看她的私密照片,小文一开始拒绝了,但是却没有经住网友的软磨硬泡和“甜言蜜语”,再后来小文越陷越深。直到有一天,小文的哥哥发现她痴迷于玩手机,经常心不在焉,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小文的爸爸,两人检查了她的手机并报了警。
  看到这起案件时,我心里久久不能平息。传统猥亵还有物理接近的门槛,而网络猥亵让每一个有智能手机的孩子,都可能成为千里之外某个恶徒的猎物。更可怕的是,很多家长和孩子都觉得“没见面就不会有大事”,直到伤害深不见底方才惊醒。到案后,被告人仍声称对方是自愿的,就是看看寻求刺激。但是,隔空猥亵,也是猥亵!当使用威胁、利诱的手段,让一个孩子违背意愿拍下自己的裸照,就是在用一把无形的刀,一刀刀割碎她的自尊、她的安全、她的未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屏幕背后的“魔爪”一旦伸向未成年人,就必须被法律的铁拳砸碎。
  案子越办越多,我越来越清醒,法官的使命,不能止于法槌落下那一刻,在孩子被伤害之前,我们应该早一步拦住那只伸出的手;在孩子恐惧开口之前,我们应该早一点告诉他们“说出来不丢人,沉默才是坏人的帮凶”!作为一名法治副校长,我知道孩子们缺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懂得“什么是对错、谁是坏人、我该怎么做”的那份笃定。我和我的团队通过国旗下讲话、法治教育课堂、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开展30余场未成年人普法活动,通过案例解读、互动问答、实景演绎等形式剖析校园欺凌、性侵害犯罪、电信诈骗等热点问题,实现了法律知识的生活化传递,两年来,辖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60%。
  从个案到治理,从法庭到课堂,我们法院联合教体局在多所学校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提前介入涉校园安全事件;主动研判类案中出现的安全风险,制发司法建议及时堵塞校园管理漏洞;创新《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怠于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必修课。
  崂山的美,不只是山海奇观,更在于这里的人们愿意为下一代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法护青苗”这四个字,是法院对这座城市的承诺,我将在每一次审理中把“如我在诉”变成“如父如母”,倾尽全力用公平正义守护这山海之间的每一株青苗向阳而生、向法而行。
  (作者系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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