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深入三江源国家公园巡回宣讲

  本报讯 记者徐鹏 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公园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基层藏汉双语法官、执法人员深入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园区腹地治多县、曲麻莱县,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合力提升生态管护员及当地群众的生态法治意识。
  为从源头减少生态环境资源纠纷与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宣讲期间,青海高院与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签署《三江源生态预防性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整合审判机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资源与优势,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协同共治、司法保障的原则,建立“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协同保护”的预防性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按照《备忘录》要求,双方将在生态环境风险预防信息共享与预警、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联动、生态环境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生态环境司法建议与决策参考、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协同行动等方面深化协作。
  其间,省州县三级法院与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及治多管理处、曲麻莱管理处召开执法司法协同座谈会,围绕三江源国家公园跨区域集中管辖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近年来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全链条办理流程展开座谈,共同探索具有三江源特色的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同途径。
  宣讲人员结合牧区典型案例,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公园法等法律核心条款,重点阐释分区管理、生态补偿等与牧民权益密切相关的制度设计,同步设立流动咨询点、发放双语手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指引,引导广大牧民群众厘清生态保护的法定责任,明晰管护员巡护履职的法治价值,划定经营开发建设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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