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从“办结”到“办好”的质效导向

湖北黄石检察机关做实“全量穿透式评查”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何正鑫
□ 本报通讯员 蔡明仪

  凉亭对弈,一句闲话,两位七旬老人从“棋友”变“仇敌”。周师傅一掌下去,李师傅左手腕轻伤二级。
  今年初春,这起轻伤害案移送到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检察院。
  “双方同住一个小区,若是简单一诉了之,案子是结了,两家的心结恐怕难解,甚至埋下更深的隐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承办检察官没有止步于“办完”,而是多想了一层。
  检察官多次和老人面对面沟通,调整思路做双方子女工作。最终,周师傅的儿子主动提高赔偿金额并诚恳致歉,李师傅出具谅解书,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黄石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更诠释了“全量穿透式评查”从“办结”向“办好”的质效导向。
从“围着数据转”到“盯着质效干”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一取消三不再”(即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三个管理”。
  取消不合理考核,不是“躺平”,而是回归高质效办案的本真。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对全市六个基层检察院一定时期内办结的全部案件,实行“全量穿透式评查”。
  这是一套贯穿全过程的案件“品控”体系,把案件当作产品来管理质量,把每个办案环节当作工序来把控标准。从个案评查发现瑕疵,到类案评查统一标准,再到社会治理延伸履职,最终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确保评查不走形式,黄石市检察院创新实施“一轮一重心、一轮一复盘、一轮一共享”的递进式部署,实现从个别基层院“解剖麻雀”“交叉验证”再到“攻坚落地”“考核验收”。
  在此期间,评查组同步启动“回头看”,随机抽案复评,检务督察部不打招呼、直插一线,重点督导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抓案件质量就像种地,不能今天撒种明天就想着收成。”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亮说,评查一轮、整改一轮、再看一轮,在持续中见成效,在坚持中见长效。
  为避免评查变成个别部门的“技术判断”,黄石市检察院组建了由业务骨干、退休检察官、高校法学教授、人民监督员组成的脱产评查专班。所有人集中办公,统一培训,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
从“争议碰撞”到“标尺长成”
  标尺的落地从来不是一纸文件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在碰撞中接受检验,在争议中赢得认同。
  1727件案件,最终只评出20件优质案件。比例之低,出乎很多人意料。
  黄石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娟在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任职时,曾自评一起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争议辨析均无可挑剔,却因案件风险评估撰写不规范、检察长决定事项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处瑕疵,被挡在“优质”门外。
  她一度不解,熬夜审查、查阅案例、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探讨,付出了大量心血,为何被这些“小事”拦住?
  评查组一句话点醒她:“优质的标准,要从当事人的视角来衡量。再小的问题,都会让司法公信力打折。”
  “优质”到底“长什么样”?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快递员欠薪支持起诉案成为样本。
  2024年8月,7名快递员被驿站老板拖欠工资8万余元,多次讨要无果后围堵站点,小镇快递一度停运。承办检察官在支持起诉的同时联动多部门联合调解,最终悉数追回欠资。
  案子办结,检察官梳理近3年类案后发现,快递员派费发放“击鼓传花”是欠薪根源。该院随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派费直达”,费用直接由总公司打入快递员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上,又推动开辟工伤保险单独缴纳“绿色通道”。
  “该案充分化解了矛盾纠纷,并推动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评查意见指出。
  针对司法实践中“借贷型”诈骗与民事纠纷中普遍存在的定性争议等问题,黄石市检察院还推动公检法同堂培训,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进行实务研讨,明确此类案件的审查重点,统一认识。
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
  顺着个案追溯,评查组发现,基层检察院问题各不相同,有的办案周期长,有的程序规范有提升空间,有的“一老一青”断层严重,有的文书质量有短板。
  为此,黄石市检察院打出一套“组合拳”——
  针对审核环节“重流程、轻内容”,压实各层级主体责任,检察官对案件质量负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决策,各司其职、层层把关。
  针对院情不同,坚持“一院一策”,检察长带队逐院召开讲评会精准施治。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优化“繁简分流”,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一家濒临停摆的企业12天内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推行“一人一策”,为青年干警配备带教导师。
  评查发现的问题,被转化为三本手册:“错题集”划底线,“例题集”树标杆,“方法集”指路径。
  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茅民拥有近三十年的办案经验,对各类案件早已驾轻就熟。然而,评查组的一份反馈单,指出了他沿用多年的文书模板在新规下已显滞后。
  起初,茅民心里有些不解。但对照着评查组提供的法条依据和优秀文书范本逐字研读后,他的看法变了:“不是模板不能用,而是标准在提高。”
  这次经历,让茅民养成了定期梳理新法新规的习惯。在办理黄石首例超载货车“百吨王”危险作业案时,他没有止步于起诉,而是发出一份直指行业监管漏洞的检察建议,推动了全市货运行业专项整治。这个案子后来被编入“例题集”,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个体的转变汇聚成系统的效能。数据显示,黄石市检察机关案均问题数由首轮的3.1个压缩至1.6个,程序性违规占比从38.5%降至9.3%,优质案件申报比例从不足10%攀升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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