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行政复议工作赋能法治建设

厦门多措并举实现行政争议化解提质增效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某区人民政府和厦门某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向市司法局发来感谢信,满是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可。
  此前,该公司因征收补偿纠纷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没有一裁了之,而是组织召开听证会,耐心释法说理,精准区分企业自主经营与征收行为的责任边界,在法定框架内优化补偿核算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字字诚挚的感谢信,正是厦门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厦门持续深耕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让法治温度直抵群众和企业身边,办理的一起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纠错案件入选司法部2025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一起涉行政允诺案件入选司法部“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维护企业信赖利益——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聚焦实质解纷
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厦门市某区一起因砍树引发的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找到了解法。
  某建设公司在道路施工中挖除了14棵榕树,却被认定砍伐54株,罚款43.7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发现,城管部门认定“54株”的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口——测绘图、移交协议与现场实际情况对不上。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复议机关没有简单维持或撤销了事,而是主动邀请区人民检察院介入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后,某区城管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启动重新调查。涉事企业也主动承认施工行为确有不当,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起可能拖入诉讼的争议,在复议阶段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2025年,厦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999件,同期案结事了率从69.69%跃升至92.1%,首次突破90%。这意味着,超九成争议在复议阶段即告终结,未再进入诉讼程序。
  “行政复议要奔着解决问题去。”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王力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厦门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2023年协调化解291件,2025年增至847件。
  在某区征收项目中,近百件复议申请集中涌入,90%涉及承租户安置补偿。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多次赴征迁指挥部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对合法征收予以维持,对拆除未补偿的责令限期履职,对金额争议组织调解。绝大多数当事人未再诉讼。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于2026年7月1日施行,调解被明确为复议机构的法定核心职责。立足新规落地契机,王力说:“我们正持续探索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管理,让更多纠纷在复议阶段真正‘案结事了’。”
完善多元联动
凝聚协调治理合力

  行政争议化解难,症结常在“各管一段”。
  为此,厦门创新构建“1+1+N”多部门互动跨区域协同化解机制,凝聚起争议化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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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1’是属地政府,统筹行政资源牵头源头治理;第二个‘1’是法院,集中管辖法院与属地法院协同,发挥司法审查与属地联络优势;‘N’涵盖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治理单位,形成多方参与的立体化治理网络。”王力向记者介绍说。
  多元协同治理机制为破解疑难复杂争议提供了有力支撑。厦门某供销社下属加油站改造项目,就受益于这一协同机制。企业原址调整油罐布局、升级油气回收设施,向某应急管理局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却因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被受理。
  “该案件背后,主要是老旧项目历史遗留手续与现行监管要求的衔接问题。单纯作出维持或撤销的复议决定,都无法摆脱企业的现实困境。”经办人员李春雨告诉记者。
  为此,复议机关主动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企业等专题会商,联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照规划豁免政策逐项核对改造内容,最终推动各方达成和解。困扰企业多时的审批堵点,就此打通。
  厦门市立足对台区位优势,精准优化涉台行政争议化解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搭建专业化涉台行政纠纷调处平台,推进两岸融合发展。2026年5月,涉台行政争议调处平台受海沧区人民法院涉台法庭案件委派,成功调处3起涉台行政争议案件。
  台胞郑先生因对一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通过平台申请调解,调解员兼顾法律刚性与两岸沟通温情,一周内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法院委派、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闭环模式,让台胞在家门口低成本解纷。
  府院联动也在持续深化。2025年,厦门市司法局首次与市中院联合撰写并发布《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白皮书(2025年)》。
  “白皮书直面征收领域顽疾,列出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强制拆除程序违法、怠于履行补偿职责等高频问题,向各区精准提示风险。”厦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副处长江雪玉告诉记者。
深耕复议为民
守护公平正义底色

  行政复议是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主阵地。多年来,厦门将“复议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各环节,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既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也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一起商标侵权举报复议案,彰显了厦门行政复议机构以人为本、为民解忧的责任担当。
  某文旅公司持有“守宝龙”注册商标,举报多家服装企业在线上线下使用该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市场监管部门经调查,以属于通用名称合理使用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审理查明“守宝龙”是敦煌壁画中的传统瑞兽形象,属于公共文化资源范畴。被举报企业仅用其说明商品图案来源,未作为商品来源标识突出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最终,复议机关依法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知识产权要严格保护,但不能阻碍公共资源的正当使用。”办案人员说。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厦门不断升级便民服务举措,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复议申请体系。线上依托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开通便捷申办入口,线下在基层综治中心布设受理点位,实现网络、邮寄、现场多渠道并行,真正让群众、企业复议维权“少跑腿、零跑腿”。
  与此同时,厦门坚持“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以个案纠错推动全域治理提升。通过制发复议意见书、整改建议书、风险提示函,推动个案问题整改向行业规范、制度完善延伸,实现从“事后止争”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
  厦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站在新起点,该局将持续深耕主渠道职能,擦亮法治厦门名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注入持久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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