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培训机构承诺教授直播带货从而实现“财富自由”,并提供了很多成功案例,甚至表示不盈利可“全额退款”,面对这样的宣传,人们是不是很容易心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5日二审审结一起案件,对网络培训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亮明清晰的司法裁判导向。
此前,海南12345、全国12315平台收到数百起关于海南聚某公司(以下简称聚某公司)销售的“网店开店培训”课程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的投诉举报。2025年1月1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聚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聚某公司自2024年销售“网店开店培训”课程以来,通过虚构学员成功案例、实际办公场所、直播人员身份和全额退款承诺等信息的方式,在网络平台诱导学员投入较大金额购买其培训课程,学员经培训后开设网店,却达不到聚某公司所宣传的效果,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平台共接到相关投诉举报275单,涉及金额约122万元,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
2025年4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以聚某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聚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其与关联公司共用学员成功案例,直播人员展示荣誉真实,不存在虚构情形;其承诺的实际办公场所和全额退款等事项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情形。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查明,聚某公司在销售“网店开店培训”课程过程中,使用如下方式进行宣传:一是虚构学员成功案例,编造不存在的学员成功故事,夸大培训效果;二是虚构实际办公场所,声称在海南省琼海市有线下实体办公场所,并称有不少“客户”到琼海市实地考察;三是虚构直播人员身份,其所展示的“导师”名字、身份、所获荣誉等描述均不真实;四是虚构全额退款承诺,聚某公司曾在宣传中承诺如一个月内没有赚回学费,或者一个月内不“出单”的,可全额退款,但实际上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该承诺。
一审法院认为,聚某公司提供的学员成功案例、实际办公场所、直播人员身份和全额退款承诺不真实、不客观,使消费者误以为聚某公司有丰富的网店培训经验及成功案例,在海南有线下办公场所,服务质量和信息真实性有保障,即便经营不好也可以全额退款,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聚某公司成立不到半年时间,投诉其虚假宣传行为的消费者较多且分布全国各地,虚假宣传范围广、规模大,且聚某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通知后未全面整改违法行为,影响恶劣。
一审法院还认为,聚某公司相关宣传案例提及的学员主要包括“宝妈”、老年人等群体,其利用相关群体的育儿焦虑、家庭收入焦虑等心理误导消费者,尤其是生活压力较大、收入相对较低的消费者。在消费者投入资金后,不仅无法获得宣传所称的收入,反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在法定处罚额度的上限对其作出罚款2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故判决驳回聚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聚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海南高院于2026年6月25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