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秀池
又是一年毕业季,无数怀揣梦想的大学毕业生走出校园,迈出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如何实现“住有所居”,往往是他们走向社会的第一场现实大考。近几年来,北京市专门向新毕业大学生提供专项公租房和保租房,为他们递上了珍贵的“政策红包”,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大学毕业生的重视。
城市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青年是城市永续发展的核心动能,毕业初期的居住平稳过渡,是青年扎根城市、实现个人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才能乐业,北京市通过为大学毕业生配租公租房和保租房,为大学生解决了阶段性住房困难,切实缓解了职场新人的租住压力,实现了青年从离校到社会租住生活的平稳过渡,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也能激发大学生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北京城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然而,作为长期关注住房法治的研究者,我认为,我们的认知不能止步于温情的“恩惠”叙事层面。毕业生保障房,不应是一种可高可低、可急可缓的“政策红包”,而应是毕业生群体可预期、可依赖、可救济的“制度保障”。当前住房保障“政策红包”为一部分毕业生解了燃眉之急,解除了后顾之忧,政策成效显著,未来更希望这种“政策红利”能够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应将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政策红包”变成“制度保障”。
此次政策的初衷值得肯定,若将相关举措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更有利于保障政策持续落地、健全长效机制。专项配租可进一步被确立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中一个常态的、法定的组成部分。今后北京市应把大学毕业生专项配租确定为一种制度安排,使大学毕业生保障房配租常态化。
建议出台“北京市住房保障条例”,设“新市民与青年住房保障”专章,将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的住房保障纳入法定框架,并明确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从源头注入法治的“刚性力量”。还可以出台专门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房管理办法”,规定大学毕业生获得公租房、保租房、共有产权房的条件、配租标准、退出机制等安排。
二是构筑“法治化长效机制”,让毕业生住房从“特惠配租”走向“普惠阶梯”。
专项配租解决的是大学毕业生“从校门到社会”过渡期的应急之需,它本质上是一种“特惠”。而法治化的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覆盖面更广、层次更丰富、流转更灵活的“普惠性”青年住房保障体系,为青年人描绘一条清晰的“居住进阶之路”。
为此,要完善“租购衔接”的制度设计。青年人的居住需求是动态成长的,一个成熟的住房保障法治化体系,应允许并鼓励青年在租赁型保障房(公租房、保租房)和产权型保障房(共有产权房)之间进行有序转换。可以探索建立保障房“积分制”或“年限挂钩”机制,将长期稳定租住行为转化为获取购房支持的信用凭证,为青年人提供可立足、可发展的清晰预期。
三是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激励机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单靠政府投资建设,供给层面尚有一定的差距,还应通过税收减免、容积率奖励等法治化手段,激励企业、产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商办楼宇、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等改建为保租房或公租房,并依法依规纳入保障房管理体系。政府、国企、银行收购二手房纳入公租房或保租房,也是扩充房源的可行路径。
四是完善监督救济网,让大学毕业生住得更安心、更舒心。
从房源信息的提前公示、申请资格的公开审核,到摇号配租的全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应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要构建便捷高效的权利救济体系。当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当租户的居住权在租赁期间受到侵害时,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让大学毕业生不仅能够“有处说理”,更能“有效维权”。
让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安居乐业,显示着一座城市的温度,更显示着一座城市的治理智慧与法治水平。将大学毕业生保障房从临时的“政策红包”熔铸为恒久的“制度基石”,是法治建设的时代课题。唯其如此,城市才能真正留住青年,让他们在与城市的双向奔赴中,心无旁骛地去奋斗、去创造、去绽放,为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