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李偲越吕文欣 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终本清仓”切实解决执行难完善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组织领导、深化联动、规范运行等重点领域,推出四大方面12条举措,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从“法院主抓”向“党政齐抓”转变,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强劲司法动力。
《意见》紧扣问题导向,全面深化党委领导下的“终本清仓”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完善执行机制改革体系,将执行工作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纳入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重要范畴,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市级层面“终本清仓”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明确纪委监委、财政、人社、住建等19家单位的“终本清仓”工作职责清单。
在深化联动方面,细化乡镇(街道、场)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内容,对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的重大复杂“终本清仓”案件等,提供被执行人信息、协助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和执行现场秩序维护。同时,将生效案件推送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基层组织,接收部门或组织应做好查控、冻结等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在重点攻坚方面,聚焦10万元以下标的案件,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能清尽清、应执尽执。同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执破融合”,健全“以执助破、以破促执”,依托政府协调解决破产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难题。区分是否符合破产条件,视情采用破产重整、和解、协调扶持、推动重整等合法程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规范运行方面,规范终本案件操作,严格终本案件准入,杜绝“带财终本”“违规终本”,同步增强执行透明度,及时告知财产查控、处置情况,在关键节点做好法律释明。此外,通过建立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评估体系,将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与依职权惩戒、依法打击相结合,确保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