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源上给行政争议“踩刹车”

肇庆鼎湖法院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赵永达 程帅康
  
  “旁听完这起案子,行政程序的重要性刻进脑子里了。”近日,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一场庭审刚落槌,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发出这样的感叹。
  7月16日,鼎湖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2026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暨第二十期行政案件大讲堂活动。活动围绕“行政诉讼中程序违法的认定与应对”主题,采用“沉浸式旁听庭审+专题化研讨授课”模式,精准助力行政机关补齐依法行政能力短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这是该院连续第5年常态化开展此类精准普法活动,也是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案件以来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鼎湖法院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深耕行政审判调研、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改革,从源头预防、诉前调解到规范审判全链条发力,交出一份亮眼答卷: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上诉率同比下降17.51%,调解撤诉案件168件,调撤率同比上升37.7%。
源头堵漏
  2024年,鼎湖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事实清楚的案子,最长要118天才能走完流程。“80%的案子都是争议不大的简案。”带着这个判断,行政审判团队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推动出台《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范(试行)》,把8类简案纳入快审通道,大幅缩短审理周期。
  2025年,行政审判团队梳理出缺失法定步骤、超时限等4类典型问题,一套从实体到程序、从效率到规范的治理闭环就此成型。
  “调研不是为了写论文拿奖,而是要让一线执法人员少走弯路。”参与调研的该院行政审判团队负责人谭建玲说。
  据悉,鼎湖法院每年都要开展多场行政案件大讲堂活动。每年年初,该院都会联合市、区两级司法局制定年度旁听庭审和行政大讲堂计划。2025年,行政审判团队先后走进高要区、四会市、封开县等地,依托“案例复盘+集中研讨+整改提升”模式,把每一场大讲堂变成执法人员的“练兵场”。
  “很多行政争议走到诉讼阶段,根源都在执法前端的小疏漏。”鼎湖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梁永康说,要想从源头减少争议,必须把工作往前延伸,从根源上给行政争议“踩刹车”。
  如今,鼎湖法院这套“调研找坑、普法补漏”新模式,把大量行政矛盾化于未发、止于诉前。
助力双赢
  2025年3月17日,在第四届肇庆市法院“三个效果好案件”经验分享会上,鼎湖法院审理的四会市某企业诉某行政机关一案获评“三个效果好案件”,并作经验交流。
  该案始于一块“沉睡”12年的土地。竞得该土地的企业投入了数十万元设计费,却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延误了开工,被行政机关认定为“闲置”,面临无偿收回。“当时感觉天都要塌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该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承办法官梁永康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启动“1+1+7”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该机制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建立——在市中院与鼎湖法院各设1个行政争议诉调中心,其他7个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工作站,形成三级联动调解格局。梁永康多次实地走访,查清事实,最终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行政机关收回土地的决定。事后,法官又主动到行政机关释法说理,真正实现服判息诉,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企业转型升级“双赢”。
  典型案例的背后,是鼎湖法院在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模式上的持续发力。
  据介绍,为规范诉前调解工作,该院于2023年出台《行政案件诉前联调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联调流程、适用范围,筑牢“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司法防线,让行政争议调解有章可循。
  为强化靠前赋能,鼎湖法院还推动司法服务精准下沉,“行政法官工作室”便是举措之一。该院先后在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设立驻点工作室,常态化提供行政争议调处、法律咨询等服务。2025年以来,各工作室累计在诉前化解行政争议22件,调解行政处罚案件4件。
  以“判前调解建议函”帮助行政机关“找病灶、开药方、促治理”,是鼎湖法院的另一个亮点。
  2025年,怀集县4家竹木企业非法抽取地表水、地下水,导致生态环境受损。检察机关对监管不力的水利部门提起公益诉讼。鼎湖法院受理后,向水利部门发出《行政调解建议函》,明确指出其存在败诉风险,同时提出分类整改路径。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拆除企业非法取水设施,依法补办取水许可。整改完成后,检察机关撤诉。鼎湖法院没有止步于个案,随后又通过调研与建议函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对数百家竹木加工企业开展用水整治。
  2025年以来,鼎湖法院通过《行政调解建议函》等机制,成功在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5件,既守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直面诉求
  某村卫生室药架上摆了44包过期药品,被封开县市场监管局处以货值金额10倍罚款,经营者不服,诉至鼎湖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鼎湖法院一纸判决给出回应:摆放过期药品对农村群众生命健康构成潜在威胁,行政机关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不存在过重情形,驳回诉讼请求。
  2025年,该案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履职、强化监管农村乡镇药品质量安全的执法行为,有力支持城乡药品市场监管全覆盖建设,服务保障农村乡镇药品市场、医疗卫生体系的健康发展。”广东高院对该案例评价道。
  公正裁判立标杆,府院联动提质效。在深耕行政审判、规范行业治理的同时,鼎湖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5年,该院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真正做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履职尽责”。
  “负责人出庭应诉,让行政机关能够直面司法监督、直面群众诉求,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也让群众维权更有底气。”鼎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国红说,该院将继续深化行政审判改革创新,让“鼎湖路径”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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