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杨 春
“以前总觉得煤矸石运输外包后,企业就不用担责了,合同签订、日常监管都比较随意。检察机关上门指导后,帮我们理清了权责边界,使我们彻底走出了认知误区,让企业规范经营更有底气。”近日,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煤矸石运输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访时,辖区煤矿企业负责人纷纷为检察机关助力企业规范运营的务实举措点赞。
黔西市检察院检察官石波介绍说,煤矸石规范处置是矿山生态保护的重要一环,也是煤炭行业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当地部分煤矿企业为简化经营管理,将煤矸石转运、堆放等业务对外承包,存在合同约定粗放、资质审核不严、环保约束不足等问题,个别承运人甚至违规倾倒煤矸石,造成林地耕地损毁、生态地貌破坏,持续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黔西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个案督办、类案整治、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理念,通过立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动整改、开展精准法治赋能,一体推进生态修复、乱象整治、行业规范、助企发展工作,实现生态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双向共赢。
2026年5月,黔西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常态化排查中发现线索,该市太来乡长槽村存在非法倾倒、堆放煤矸石问题,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办案人员立即开展实地勘验、卫星图斑比对、影像证据固定等工作,全面核查案件事实。经查,2026年1月至5月,辖区某矿业公司将煤矸石转运堆放业务外包给自然人孙某某,双方仅签订简易协议,未对运输规范、定点处置、污染防控、责任归属等关键内容作出约定,企业未落实外包环节主体监管责任。孙某某在未取得林地、耕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槽村林地、耕地区域违规倾倒大量煤矸石,造成地表植被损毁、耕地土层结构破坏,涉案土地丧失耕种功能,原生生态地貌受损严重,周边水土环境面临持续污染风险。
为及时制止生态侵权行为,黔西市检察院于2026年6月3日依法对该案立案办理。在办案过程中,该院以个案为切入点深挖行业治理短板,对辖区煤矿煤矸石运输处置领域开展全域摸排和类案分析,精准梳理出行业四大突出问题:一是运输协议不规范,权责条款缺失、约定模糊;二是承运资质审核宽松,准入审查流于形式;三是合同设置无效免责条款,企业试图以外包方式规避法定主体责任;四是全过程环保监管缺位,固废处置监管存在盲区。
该院对此精准靶向施策。2026年6月10日,该院依法向当地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三家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监管薄弱环节,细化整改标准、明确治理时限、压实监管责任,督促各部门联动履职,开展煤矸石运输领域专项整治。
黔西市检察院检察官夏江涛说,该院还建立检察建议“制发—督办—整改—回访”闭环监督机制,全程紧盯整改落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响应、协同发力,组建联合工作组,打出治理“组合拳”。工作组第一时间约谈涉案企业及承运人,宣讲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清运违规倾倒煤矸石、修复受损生态。截至目前,现场7900余吨违规堆放煤矸石已全部清运处置完毕,完成1100余平方米林地复绿、90余平方米耕地生态修复,受损区域生态功能全面恢复。
同时,联合工作组对辖区所有煤矿运输协议、固废处置台账开展拉网式核查,督促企业补齐环保管控、责任划分、违规追责等关键条款,健全煤矸石运输全流程管理制度,有效扭转行业粗放无序管理现状。针对辖区煤炭企业普遍存在的“外包即免责”认知误区,该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上门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梳理形成煤矸石处置全流程风险防控指引,明确“业务外包、责任不外包”法治底线,清晰界定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承运资质审核、运输全程监管、固废定点处置、风险常态排查的全链条合规体系,从源头防范违规问题反弹,帮助企业健全内控机制。
黔西市检察院检察长樊京京表示,将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业,健全长效监管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通过检察履职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护航辖区煤炭行业绿色合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