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讷河多元联动化解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本报讯 记者张冲 通讯员王立强 近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及103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该院通过“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动模式与“巡回审判+当场普法”的调解方法,圆满化解了该起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法治动能。
  据了解,2025年初,某种植合作社分别与103户农民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农户将自家土地流转给农业种植合作社进行经营耕种,流转期限3年,流转费于每年春耕前支付完毕,涉案土地合计3000余亩。合同实际履行一年后,双方因流转价格协商未果,导致多数农户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给他人经营,种植合作社诉讼至讷河法院,要求103户农户继续履行合同。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迅速启动“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动响应机制,协调联合多元行政力量组成调解团队,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利用“人情地理”的优势消除对立情绪。
  法官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今年土地流转价格明显高于往年的平均价格,农户认为应提高流转价格,种植合作社则认为应按照约定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在一番释法明理后,办案法官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最终种植合作社决定合理调高土地承包价格,农户也作出合理让步。为防止“久调不决”引发新争议,办案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当场签字、兑现,达成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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