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许莹聪
“如今,河道清了,地也好了。我们过段时间就开始种植草莓苗,想必今年的收成肯定好。”近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范宏昕再次来到草莓田,农户胡某乐呵呵地说。
一直以来,慈溪市坎墩街道四甲江、六甲江一直是沿线农户种植草莓的灌溉水源,滋养着附近数百亩特色果蔬大棚。可在2025年10月草莓育苗关键期,农户用河水浇灌后,却出现反常情况:30余个大棚、近30亩的草莓田成片枯萎,土地严重板结盐碱化。农户们心疼不已,在多方寻求帮助未果后,找到了慈溪市检察院。
接到线索后,慈溪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实地核查,走访受损农户,咨询农业专家。
原来,2025年9月底至10月初,某大型企业在沉井作业期间,违法将本应回收利用的高盐度地下水排入草莓田附近的河道。
“企业存在误区,认为地下水是天然水体,可以直接外排,这是错误的。简单来说,在地下工程建设、基坑开挖等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作业面干燥、防止积水淹坑,人为抽排出的地下水被称为‘疏干水’。本项目环评报告明确,‘疏干水’应用于回收利用,根据《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需外排应经处理后依法排放。”范宏昕介绍说。
经检测显示,涉案河道的氯化物含量及周边农用地土壤盐分双双超标,农田灌溉水土环境已然遭到破坏。今年2月,慈溪市检察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2026年3月5日,慈溪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评议监督。
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同担责,推动受损河道及农田修复,侵权方应赔偿受损农户经济损失。
会后,慈溪市检察院向多个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修复河道与农用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开展行业自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细化分工、联动推进,一方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方位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专项治理,另一方面责令施工企业完善“疏干水”处理流程,全线完成河道水质治理及清淤600余米、疏浚土方1470方,彻底清除含盐淤泥、净化水体环境。
在慈溪市检察院的协调跟进下,施工企业自愿弥补受损农户经济损失26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院牵头召开协同治理座谈会,联合6家单位出台协同共治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生态修复、损害赔偿及信用惩戒6项机制,构建施工疏干排水审批、现场监管、水质检测、处置回用全链条监管闭环,努力从源头堵住管理漏洞。